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5-01 16:47 的文章

2002甘肃武威市引进教育类人才有关政策说明

1.关于公告第五部分“政策待遇”第一条“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的政府津贴”。

政策解释:①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由同级财政给予20万元的政府津贴;②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由同级财政给予10万元的政府津贴;③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由同级财政给予3万元的政府津贴。

2.关于公告第五部分“政策待遇”第三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5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7万元,“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3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政策解释:①引进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在武威购房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15万元购房补贴;②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在武威购房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7万元购房补贴;③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武威购房的,由同级财政一次性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3.关于公告第五部分“政策待遇”第四条“引进到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工作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分别发放0.5万元、0.8万元、1万元的工作补贴”。

政策解释:①引进到民勤县工作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发放0.5万元工作补贴;②引进到古浪县工作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发放0.8万元工作补贴;③引进到天祝县工作的博士和正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和副高级专家、公费师范生、“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在5年服务期内由所在县财政每年发放1万元工作补贴。

如对公告内容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报名联系电话咨询。

武威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

原标题:武威市引进教育类人才有关政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