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4-30 17:58 的文章

湖北:打出检察“组合拳” 助力复工复产

  正义网武汉4月30日电(记者戴小巍)“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积极化解涉疫矛盾纠纷,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为化解疫后综合症、推动湖北经济社会疫后重振作出新贡献。”日前,湖北省委书记应勇视察湖北省检察院,并就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复工复产提出殷切希望。

  此次疫情,湖北在全国范围内遭受时间最长、范围最广、程度最重、损失最大。助力复工复产是饮长江水、食荆楚粮的湖北检察机关当前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3月29日,湖北省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用“法治GDP”助推“经济GDP”,打出了一套打击、监督、保护、服务的“组合拳”。

  更暖举措:把“一条工作主线”继续抓紧抓实 

  “要正确区分法律政策界限,慎重适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准确把握起诉条件,慎重处置市场主体涉案财产,优化办案方式方法。”记者注意到,《意见》共十条,既有依法打击妨害复工复产犯罪的“严”,更将法律框架内的“暖”贯穿始终。

  日前,利川市检察院对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而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的犯罪嫌疑人牟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据了解,归牟某某所有的某置业公司与利川市政府签订投资合同,投资建设民俗文化度假区项目。合同签订后,该公司在仅办理了规划许可证手续、而未办理占用集体土地手续的情况下就进行场地平整,后一直未补办相关手续,被破坏的耕地总面积为10.4819亩。经审查,检方认为,牟某某违法占用的农用地面积刚达到立案标准,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小,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当前,被占用的耕地已复垦,牟某某的公司已复工复产。该项目预计投资近亿元,目前正有序推进。

  在抓好《意见》落实的过程中,湖北检察机关聚焦一个“暖”字,依法审慎稳妥办理涉企案件,严格依法把握批捕、起诉条件,能不逮捕的就不逮捕、能不起诉的就不起诉,努力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活下去、留下来、强起来。

  4月24日,湖北省检察院发布了复工复产的典型案例共8个。

  “这里的‘暖’,除了充分吸收前一阶段我们服务经济发展行之有效的做法外,还考虑了湖北‘主战场’‘重灾区’的实际,体现了湖北特点。”参与《意见》起草的该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慧说。

  据悉,近年来,该院围绕“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一工作主线,先后制定出台了服务非公经济的“鄂检十条”“新鄂检十条”,服务创新发展的“九条意见”。在此基础上,《意见》结合湖北特点继续将“工作主线”抓紧抓实。比如,针对疫情给群众带来的心理健康问题,要求在办案时注重涉案当事人的心理疏导;针对企业用工歧视等问题,要求加强与外省兄弟单位的沟通协作,竭力为湖北企业、产品及务工人员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提供法律服务。

  《意见》还要求,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过程中,要禁止环保“一刀切”理念,保障复工复产有序推进。黄石某公司违法堆放工业废物,大冶市检察院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后,跟踪监督护航,督促行政机关对该公司采取从轻处理措施,保障其顺利复工复产。考虑到在该公司的整改下受损环境正有序恢复,行政机关作出了免予行政处罚决定。目前该企业生产经营已步入正常轨道。

  更重环境:办好一个案子就是化解一起矛盾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抓好《意见》落实过程中,湖北检察机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包括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在内的发展环境,积极推进矛盾纠纷化解,维护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申诉人宋某是7年前温州一起工伤案的当事人,因种种原因工伤赔偿金始终没有解决。在谷城县检察院助力下,近日,宋某到该院与远在温州市检察院的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面对面”交流。经过耐心细致释法说理,宋某当场签署了撤销监督申请书,表示息诉罢访。至此,经过23个法律程序、历时7年的行政争议终化解。

  无独有偶,荆门市检察院也于近日通过公开听证,成功化解了一起8年的民事诉讼纠纷。在听完办案检察官、律师、法学教授、人民监督员等多方意见后,74岁的信访人万某某解开了心结。

  贯彻《意见》过程中,湖北“四大检察”聚焦社会矛盾化解,力争办理一案化解一起矛盾纠纷,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申请疫情防控应急车辆通行证、整理好案卷和行李、带齐一周用的口罩和酒精……4月2日,该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王志云奔波在了出差的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