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4-30 09:53 的文章

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底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公告》明确,对多份文件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延续实施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现将有关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财税〔2017〕44号)、《》(财税〔2017〕48号)、《》(财税〔2017〕77号)、《》(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本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