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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发锐意进取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新增C类基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查看PDF原文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锐意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新增 C 类基

金份额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广发锐意进取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9年8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474号文准予募集注册,《广发锐意进取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已于2019年11月27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投资需求,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决定于2020年4月28日起,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C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9322),原份额转为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007904),同时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对《基金合同》进行了相应修改。具体事宜如下:

一、广发锐意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新增 C 类

基金份额情况

本基金在现有份额的基础上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原份额转为 A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 C 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 0.40%年费率

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由注册登记机构代收,注册登记机构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销售机构佣金、以及基金管理人的基金行销广告费、促销活动费、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费等;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下调销售服务费率或为促进销售特定时间内对销售服务费率进行打折优惠。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且对于持有期限超过 3 个月的 C 类基金

份额持有人不收取赎回费。

二、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1)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 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移动客户端,办理本基金的开户、申购等业

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2)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0楼

电话:020-83936999

传真:020-34281105

(3)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楼11层1101单元

(电梯楼层12层1201单元)

电话:010-68083113

传真:010-68083078

(4)上海分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东路166号905-10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非直销销售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

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三、关于广发锐意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修改基金合同的说明

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对《基金合同》中涉及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同时还根据法律法规最新变化对《基金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了进一步修改。上述修改事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并已向证监会履行备案手续,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基金合同》具体修改详见附件。《基金合同》中其他部分、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上述修改的地方,将一并修改。

本公告仅对本次基金合同修改的事项予以说明,最终解释权归本公司。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本公司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

投 资 者 欲 了 解 本 公 司 旗 下 基 金 的 详 细 情 况 , 请 登 录 本 公 司 网 站

()查询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95105828(免长途话费)或 020-83936999 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8日

附件:《广发锐意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

修订对照表

章节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说明

内容 内容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则

…… ……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

险管理规定》”)、《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 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 …… 按信批办法

第一部分 三、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三、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 修改相关内

前言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 《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募 容

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集,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 ……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

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不保证投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

最低收益。 最低收益。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 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基金

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 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

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

担投资风险。 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编制、披露与更新要求,自《信息披露办法》

实施之日起一年后开始执行。(新增)

11、招募说明书:指《广发锐意进取 3 11、招募说明书:指《广发锐意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

(FOF)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新增 C 类份

第二部分 16、《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16、《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额,以及按

释义 2004 年 6 月 8 日颁布、同年 7 月 1 日实施 2019 年 7 月 26 日颁布、同年 9 月 1 日实施 信批办法修

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 改相关事宜

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 ……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58、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 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

他媒介 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

…… 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

64、基金份额类别:本基金将基金份额

分为 A 类和 C 类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

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售

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申

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本类

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为 C 类

基金份额

65、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广发锐意

进取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

金(FOF)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新

增)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根据申购费用收取方式的不同,

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者申

购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而不计提销

售服务费的,称为 A 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

申购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是从

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称

为 C 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A 类、C 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

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 A 类基金

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

净值。计算公式为:

第三部分 计算日某类基金份额净值=计算日该

基金的基 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日该类基

本情况 金份额余额总数

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

基金份额类别。

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费率水

平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

中公告。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符合法律法

规且不损害已有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情

况下,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增加新的基金份额类别、或者在法律法规

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变更现有基金份

额类别的申购费率、调低赎回费率或变更

收费方式、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

销售等,调整前基金管理人需及时公告并

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

类别之间不得互相转换。(新增)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一、申购和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

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进行。具体的销售网点将由基金管理人在

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 招募说明书或其他相关公告中列明。基金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

并予以公告。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 并在管理人网站公示。基金投资者应当在

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 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

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 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

赎回。 的申购与赎回。

…… ……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 ……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5、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 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

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上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第六部分 …… ……

基金份额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式: 2、申购份额的计算及余额的处理方

的申购与 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式: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

赎回 书》。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 书》。本基金 A 类份额的申购费率由基金管

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有效份 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申购的

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额净 有效份额为净申购金额除以当日的基金份

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均按 额净值,有效份额单位为份,上述计算结果

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 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

6、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 6、本基金 A 类份额收取申购费用,C

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 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但从该类别基金

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 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本基金的申购费

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 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

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 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

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 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

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 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

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

…… 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

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

定媒介上公告。

……

第六部分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基金份额 3、巨额赎回的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

的申购与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 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

赎回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 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

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 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 个交易日内通知

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 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

金管理人当日应立即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金管理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

并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 刊登暂停公告。

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暂停申购或赎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 回的时间,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

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定,最迟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 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也可以根据

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实际情况在暂停公告中明确重新开放申购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一天但少 或赎回的时间,届时不再另行发布重新开

于两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 放的公告。

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日在至

少一家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

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

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两周,暂停

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两周至少重复刊登

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个工作

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

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

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工作日的基金份

额净值。

十一、基金转换 十一、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 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

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 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及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本基金 A 类

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之间暂不允许进

行相互转换。

第七部分 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

基金合同 …… ……

当事人及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二)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

于: 于:

…… ……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