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挥政策金融作用 保障边境贸易产业链供应链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
3月23日,商务部办公厅、进出口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加强对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金融支持,服务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和拓展业务需要,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培育沿边地区开放发展新动能。
通知提出,商务主管部门和进出口银行统筹疫情应对和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发挥政策引导和金融职能作用,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及区内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资金周转和扩大融资等迫切问题,保障边境贸易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
通知明确,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小组团”滚动开发,支持边境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完善边境贸易产业链,推动市场多元化,支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培育开放发展新动能。
通知要求,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与进出口银行总分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合作机制,密切与园区和企业的联系,联荐优质企业和项目,制定有针对性的方案,将工作落实落细。进出口银行各相关分行在合规和风险管控的前提下,加大信贷资源倾斜,通过银团贷款、小微企业银行转贷款、投贷结合、银保合作、银担合作等方式,联合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融资担保基金等金融机构共同服务企业融资需求,为提升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水平、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稳边安边兴边作出积极贡献。
以下为通知原文:
商务部办公厅 中国进出口银行办公室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边境(跨境)
经济合作区建设 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
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中国进出口银行各相关分行:
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以下简称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是沿边地区贸易投资的重要平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对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的金融支持,促进边境贸易创新发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挥金融职能作用,做好疫情应对工作
进出口银行作为支持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投资发展与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银行机构,在服务企业、服务地方、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等方面具有专业优势,发挥着重要作用。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统筹疫情应对和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需要,支持进出口银行为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及区内企业提供优质服务,促进解决复工复产面临的资金周转和扩大融资等迫切问题,保障边境贸易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运转,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进出口银行各相关分行要立足职能定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创新完善金融支持方式,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化投向结构,支持园区和企业应对疫情、复工复产、拓展业务,为稳边安边兴边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大对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培育开放发展新动能
(一)推动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小组团”滚动开发。按照《商务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推动边境经济合作区探索“小组团”滚动开发的通知》(商资函〔2019〕410号)要求,围绕“小组团”滚动开发,积极参与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产业规划、投融资计划、招商运营计划编制等方案设计及项目实施,支持重点组团培育,做好融资融智服务,促进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及区内企业发展。
(二)支持边境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立足边境地区特点,进一步挖掘发展潜力,以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为主要平台载体,以支持加工制造业转型升级为重点,完善对园区及区内企业的信贷融资、项目对接、业务咨询等服务,促进东部地区产业有序转移,提升边境地区承接产业转移能力,培育沿边特色优势产业。
(三)完善边境贸易产业链。支持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及相关边贸商品市场的基础设施、物流仓储等配套设施建设,为小额贸易企业和进出口加工业企业等提供流动资金、厂房建设、设施设备购置等贷款,促进边境贸易产品落地加工,发展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将边境(跨境)经济合作区建成集边境贸易、加工制造、生产服务、物流采购于一体的高水平沿边开放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