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22 17:20 的文章

合肥市教育局: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可倾斜政策

【乡村教师】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可倾斜政策

乡村教师如何“下得去”、“留得住”?此次改革,也着重提出“拓展乡村教师职业发展空间”。 “城镇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符合任职年限且在乡村学校工作满3年的,可按照乡村学校教师资格条件申报高一级职称(职务)。”根据要求,全市将落实乡村教师职称评审倾斜政策,引导教师在城乡合理流动。

对三年内即将退休的教师,经组织选派参加支教的教师,处于孕期、哺乳期教师或患有较为严重疾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原则上在原聘用学校续聘。

推荐阅读>>>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

原文标题: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