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22 17:16 的文章

深圳又一区明确2020政策 无法办租赁可凭居住信息

  重磅消息!

  今天,深圳又有一区明确了无法办理租赁材料的可凭网格居住信息申请学位,但不积分。

  

深圳又一区明确2020政策 无法办租赁可凭居住信息

  2020年3月20日,坪山区教育局针对大家反馈意见及建议进行了公开答复,明确是否采纳及理由,具体内容往下看:

  一、关于租赁信息(蓝本)停办后积分政策建议类意见

  (一)租赁信息(蓝本)停办,建议能结合社区网格居住信息申请学位及明确停办后需提交的材料意见

  处理建议:采纳

  理由:租住合法产权的房屋仍可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租住无合法产权的房屋2019年5月起市租赁部门停止办理租赁信息(蓝本),租赁信息(蓝本)停办以后,将以网格居住信息登记作为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

  2020年申请学位,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需在2019年4月30日前

  (黑喵提示:这两张表还未公布在哪打印,大家也别着急,后续有消息会及时告知大家。非常重要的一点,大家赶紧查看自己的居住登记信息,千万别中断或者注销了。在本地宝深圳升学对话框回复【居住】,会告诉大家如何查询居住登记信息的)

  (二)建议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红本)的,按照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时长给予积分意见

  处理建议:不予采纳

  理由:2020年前,我区申请学位若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提交租赁信息(蓝本)不计算积分

  2019年5月1日起,停止办理租赁信(蓝本),2020年秋季入学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将以网格居住信息登记作为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仍执行租住无合法产权房屋不积分的政策,即提交网格居住信息登记时长不积分

  (三)建议取消租赁凭证(红本)要求,以居住信息登记进行学位申请和计算时长意见

  处理建议:不予采纳

  理由: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房东和承租人有责任和义务去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深圳义务教育阶段申请学位需家长提供相应住房材料,对用租房材料申请学位的,目前租赁凭证(红本)仍可继续办理,提交租赁凭证(红本)仍有效,计算积分

  租赁信息(蓝本)停办以后,将以网格居住信息登记作为学位申请的住房材料(提交《内地居民采集表》和《房屋信息采集表》),不计算积分。

  二、关于明确“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释义意见

  处理建议:采纳

  理由:我区招生政策中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50%,即学位申请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学区内房产份额>50%,具体招生细则中将有详细说明。

  三、关于计生加分类意见

  建议取消独生子女积分或与政策内同等积分意见5条,独生子女积分分值低,建议加大独生子女积分分值意见3条。

  处理建议:不予采纳

  理由:在《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中强调:“对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同时《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本省户籍夫妻,享受以下优待奖励补助:……(四)就业、住房、扶贫救济及子女入托、入学、医疗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根据上级有关规定,需要继续落实“独生子女”在义务教育入学方面给予一定优待政策。我区计生积分政策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计生审核结果以卫健部门审核为准。

  四、关于社保“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建议仍按原来“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执行的意见

  处理建议:不予采纳

  理由:我区社保积分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执行,在医疗和养老保险同时连续缴交满1年的基础上,“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五、关于建议取消入伙通知书类意见

  4条反馈意见建议取消新购商品房2020年秋季申请学位需提交入伙通知书的要求,只提交购房合同和缴款发票原件。

  处理建议: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