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3-08 17:07 的文章

易方达恒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易方达恒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查看PDF原文

易方达恒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三月

易方达恒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招募说明书

重要提示

1、本基金根据 2020 年 1 月 1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易方达恒裕一年

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0 号)进行募集。

2、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3、本基金运作方式的说明:

(1)运作期

除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仅为封闭运作期)外,本基金的运作期包含“封闭运作期”和“开放运作期”,运作期期限为一年,其中开放运作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与赎回。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后,本基金进入开放运作期,在开放运作期内开放申购与赎回。

(2)封闭运作期

本基金在封闭运作期内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封闭运作期的时间为:

1)基金合同生效后的首个运作期为封闭运作期,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含该日)。

2)对于除首个封闭运作期之外的封闭运作期,为自上一开放运作期结束之后下一日起至每年度的 5 月 31 日(含该日)。

(3)开放运作期

开放运作期为自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之后下一日起,开放运作期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 10 个工作日,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开放运作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

(4)时间安排的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在每个封闭运作期结束前公布开放运作期和下一封闭运作期的具体时间安排。若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原定开放起始日或开放运作期不能办理基金的申购与赎

I

回,则开放起始日或开放运作期相应顺延。本基金封闭运作期和开放运作期的具体时间安排请见基金管理人的相关公告。

4、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一般风险和特有风险,一般风险包括投资于证券市场而导致的市场风险、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的管理风险、税收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中涉及基金风险特征的表述与销售机构对基金的风险评级可能不一致的风险等;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本基金采取定期开放方式运作,投资者在封闭期内无法赎回基金份额以及封闭期长度不一的风险; 2)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 50%,投资者面临集中大额赎回影响基金运作及净值表现、巨额赎回导致赎回款延迟支付的风险;3)基金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的风险;4)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债期货等金融衍生品、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品种,可能给本基金带来额外风险等。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本基金发起资金来源范围为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本基金发起资金的认购情况详见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 万元人民币,且持有认购份额的期限不少于 3 年。本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对本基金的发起认购,并不代表对本基金的风险或收益的任何判断、预测、推荐和保证,发起资金也并不用于对投资人投资亏损的补偿,投资人及发起资金认购人均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发起资金认购的本基金份额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满 3 年后,发起资金提供方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发起资金提供方有可能赎回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的具体运作特点详见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的一般风险及特有风险详见本招募说明书的“风险揭示”部分。

5、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