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企政策来了!涉税收、社保等
为了让全市企业快速一站式了解当前应对疫情的相关政策,熟悉政策、享受政策,市工信局、民营企业服务中心对近期国家、省、市出台的惠企政策进行了摘编。
这份政策摘编包括九个方面:减免相关社保费用,强化援企稳岗政策支持,降低企业用气、用电、用水成本,减免企业税收,减免或暂缓收缴企业相关费用,强化金融支持,支持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政策,稳定企业发展,优化审批监管。相关政策及政策依据,企业可以通过“政企通”APP进行查询。

一、减免相关社保费用
(一)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
自2020年2月起,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免征期限不超过 5个月;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可减半征收,减征期限不超过 3个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规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困难企业,返还标准可按照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二)阶段性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对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职工,可合理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灵活安排提取时间。
(三)降低社保费率
延续实施养老保险降费率政策,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符合条件地区的医疗保险阶段性降费率政策实施到2020年底。
(一)发放稳岗补贴
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服务业企业参照困难企业标准发放 1-3个月的稳岗补贴,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有效稳定职工队伍。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力度,支持复工企业开展职工岗前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增强员工适岗能力。
(二)支持企业包车集中返岗
对来通务工人员集中的输出地区,鼓励用工企业采用包车形式“点对点”接运员工,由财政全额补贴包车费用,市区企业补贴费用由各区负责直接受理审核兑现,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对我市劳务合作基地统一组织务工人员集中体检、包车输送来通返岗的,由返岗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核定后给予体检费、包车费补贴,市区企业补贴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三)实施吸纳就业补助
在2020年2月至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后30天内,市区单位新招用员工5人及以上,初次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并缴费满6个月的实际用工企业,或为企业输送员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每人1000元/人的标准予以奖励。
(四)提供在线免费培训
指导企业积极组织开展职工在线免费培训,支持帮助受疫情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开展职工技能培训和困难企业职工转岗培训,免费开放“中国职业培训在线”等培训平台全部功能,免费提供培训教学资源,提供线上培训与教育服务。
(一)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阶段性降低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用电成本。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二)采取支持性两部制电价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