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政策咨询 2020-02-25 17:51 的文章

疫情期间这些医保、社保政策需了解

  “您好,2月11日我在绍兴市中心医院看病,自费配了药,这个该怎么报销?”日前,柯桥区医保分局医保中心接到了柯桥市民吴女士的求助。吴女士10多天前不小心吃坏了肚子,去绍兴市中心医院就诊,因当时没带医保卡,就直接自费看了病。前几日,听朋友说她这种情况也可以报销,于是吴女士就拨打了电话。

  之后,医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告知吴女士,可以通过“浙江政务网”“浙里办”手机APP或到窗口申请费用报销。据了解,从2月3日到2月20日,区医保中心共接到676个咨询电话,统计分析后发现,市民咨询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医疗报销方面。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参保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尚未报销的医疗费用,报销时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前,医保待遇不受影响。同时,疫情期间参保人员也可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手机APP(目前暂支持个人业务)或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申请医疗保障相关业务,或前往医保经办服务窗口申请办理。已经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手机APP办理报销业务的市民,在材料审批通过后,只需把医疗发票、费用清单等材料原件快递至区医保中心即可,区医保中心在收到材料后会立即进行核实,并给予办理。

  同时,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市民在遇到时效性强的业务时,如申请医疗保险退休、特殊病种更改定点医院等业务,可以通过电话向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医保中心采取容缺受理、经办和后期补件的方式给予保障。

  养老金发放按时足额

  可延迟办理退休

  疫情期间,养老金的发放也是众多百姓关注的话题。能不能按时足额发放?不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怎么办?养老保险能不能晚交?今年养老金还涨不涨?

  为此,记者采访了柯桥社保中心,关于养老金的发放,柯桥社保中心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一定会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在疫情防控期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到龄人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到龄人员的待遇核准可以延迟办理。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尽量选择“网上办”“掌上办”的途径办理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核准支付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准支付手续。

  值得一提的是,疫情防控期间的到龄人员,可最迟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后的次月(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的时间以上级党委政府发布的时间为准)前完成办理待遇核准手续,在此期间,社保费不会多收,应享受的待遇也不会少。

  另外,根据最新绍兴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文件精神,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市民的基础养老金将会上涨,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也有所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从180元/月大幅上涨至215元/月。

  从2020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也会从原先的12档调整为9档,分别为:每年100元、300元、5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5000元。其中100元档仅限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由区、县(市)财政全额代缴。除上述困难群体以外的参保人员可自行选择300元至5000元档次参保缴费。据了解,新政策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员给予适当倾斜,80岁以上的参保人员仍享受原高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