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20-02-16 17:53 的文章

疫情之下,特种养殖和异宠行业敲响警钟

  2月10日,据新华社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经部署启动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拟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法增加列入常委会今年的立法工作计划,并加快动物防疫法等法律的修改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瑞贺对此表示,有必要进一步补充完善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扩大法律调整范围,加大打击和惩治乱捕滥食野生动物行为的力度。

 

  “尴尬”的特种养殖

 

  业内认为,疫情将会影响到特种动物养殖业,即便是规范化养殖。

 

  由于特种养殖的动物,肉、蛋、奶、皮毛,甚至粪便,为市场所需,再加上这个行业具有投资低,经济效益高的特点,为一部分返乡创业群体所热衷,甚至有地方将之视为“野生动物保护和农民脱贫致富的桥梁”。

 

  在我国,特种养殖种类较多,并且有一定养殖历史。

 

  国家林业部门曾公布了梅花鹿、非洲鸵鸟、果子狸、山鸡、竹鼠等54种人工驯养繁殖技术成熟、可商业性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名单。但国家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在发布名单时特别强调,不少野生动物往往会带有病菌病毒,因此,加强卫生防疫管理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比如果子狸,20世纪80年代,陕西秦巴山区就有人开始养殖。2003年“非典”出现,陕西果子狸养殖业遭受毁灭性打击。近年来,又有复苏的迹象。养殖户认为,果子狸具有易饲养、抗病力强、投资低和经济效益高等优点。

 

  鼯鼠,也称飞鼠,2019年7月29日的《陕西日报》援引陕西省动物研究所科研人员车利峰的话说,鼯鼠饲养简单,且全身是宝,其粪和尿可以入药,中药称为“五灵脂”,经济价值高,目前市场供不应求。

 

  布瑞克·农产品集购网研究总监林国认为,特种动物在养殖过程中需要获得相应资质和证件,比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以及《动物防疫合格证》,如果是规范养殖,是不存在风险的。如果养殖户在引种过程中,为了改善种群野性或者其它性状,引种一定比例的野生种群,将会增加养殖疫情风险性。

 

  他认为,要严格按照特色养殖产业管理,做到养殖--流通--消费有迹可循,加上防疫防控,维护产业健康发展。

 

  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合作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农产品流通研究院副研究员艾永梅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我国肉类养殖的重点还是保障生猪和大众肉类制品的供应,鼓励标准化规模养殖,并引导养殖、屠宰集中,加强对中小散养户的防疫服务。这是未来养殖产业的方向。虽然特种养殖不是主流,但也应该朝着这个方向发展。随着疫情的控制,我国养殖行业也会在此轮“大考”中更加重视标准化、卫生防疫和质量检验追溯工作。

 

  谋易咨询首席顾问官、中加融达投资公司董事长王中认为,应明确禁止的品种,如果存在风险,应组织行业专家进行专题研究。

 

  拒绝食用野生动物和伴侣动物

 

  1月30日,公安部官网发文称,统计显示,自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共破获非法猎捕珍贵野生动物、非法狩猎19起。

 

  世界动物保护协会(World Animal Protection),中国办公室科学家、动物学博士孙全辉,长期从事濒危物种保护、野生动物救护以及公众科普教育等工作。孙全辉认为,对于吃野味的人,无非是追求虚荣,认为能吃到野味是身份地位的象征,以及受到无良商家的误导,迷信野味的所谓“功效”。此外,还有受到好奇心趋势,希望尝鲜。其实,野生动物的肉质,无论口感还是营养都非常低。

 

  他认为,食用野生动物弊远大于利,应该彻底放弃,永绝后患。因为从疫病防控的角度来看,野生的和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都可以传播病毒,都会带来公共卫生的风险。而且,食用野生动物还存在食品安全、违反法律等风险。当今社会人类完全不需要通过食用野生动物来满足对蛋白质的需求。

 

  此外,为防止类似的疫情再次爆发,应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孙全辉认为,把野生动物视为资源并用产业管理的方式加以对待的做法,是当前野生动物保护领域乱象丛生,各种违规违法活动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

 

  他建议,应该从立法层面禁食,并加强执法监管,才能彻底根治这一陋习。当然,各方也需要加强对民众的宣传,引导公众了解食用野生动物的福利问题及健康、生态、法律风险。网络平台也应该加强对敏感信息的监管,不要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公众也有责任和义务向执法机关举报网络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