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20-05-08 07:53 的文章

《能源法》应为行业高质量发展建坐标

  塔里木油田英买油气开发部油气藏地质研究所所长 王明

  我国能源安全的保障、能源革命的推进、能源市场的建设,都需要能源法的支撑,应该经由法治之手去指引和实现,从立法高度保障经济能源安全。

  对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油气田企业来说,《能源法》应是一部为能源高质量发展建坐标、指方向的纲领性法律。

  新形势,新挑战,油气田企业要把自身发展融入到国家能源战略、世界能源大格局中去定位和思考,大力提升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能力。

  各油气田企业要充分借助《能源法》对能源绿色发展保驾护航作用,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提升产业竞争力。

  总则中第五条规定,国家制定能源技术经济政策,开展新技术路线的经济性评价,鼓励、支持能源科学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促进能源科学技术的自主创新和产业化。

  各油气田企业要利用国家政策红利,加大创新战略实施力度,充分发挥科技的力量,重点瞄准成熟区块、有利目标,持续加大国内增储上产力度,巩固石油和天然气的主导地位。

  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按照有利于反映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原则,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

  油气田企业要坚持市场化发展方向,统筹利用内外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深化甲乙方战略合作,加快完善企业内部体制机制,提升企业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大走出去力度,利用“一带一路”机遇扩大合作规模和领域。

  要推行精细化管理,加快粗放型生产方式向集约高效型生产方式转变,推动生产用能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同时,做好长期应对低油价的思想准备,深入开展开源节流降本增效,精细投资、成本、项目管理,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记者高向东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