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20年第1季度报告查看PDF原文
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
2020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0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0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复核了本报告
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泰达宏利稳定混合
交易代码 162203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3 年 4 月 25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92,185,543.52 份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稳定行业类别中内在价值被相对
投资目标 低估,并与同行业类别上市公司相比具有更高增长潜
力的上市公司。在有效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长期稳定的投资回报。
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用“自上而下”的投资方法,具体体现在资
产配置、行业配置和个股选择的全过程中。
业绩比较基准 65%×富时中国 A600 稳定行业指数+35%×上证国
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较高风险的基金品种。
基金管理人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 2020 年 1 月 1 日 - 2020 年 3 月 31 日 )
1.本期已实现收益 5,510,041.97
2.本期利润 -7,977,633.12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0830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32,428,020.3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4365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④
过去三个月 -5.26% 1.94% -6.44% 1.20% 1.18% 0.74%
注: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5%×富时中国 A600 稳定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上证国债指数选取的样本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除浮息债外的国债品种,样本国债的剩余期限分布均匀,收益率曲线较为完整、合理,而且参与主体丰富,竞价交易连续性更强,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客观、真实地标示出利率市场整体的收益风险度。
富时中国 A600 稳定行业指数是从富时中国 A600 行业指数中重新归类而成,成份股按照全球
公认并已广泛采用的富时指数全球行业分类系统进行分类,全面体现稳定行业类别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年限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南开大学经济学 硕
士;2012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 2014 年 1 月任职于华
冀楠 基金经理 16 日 - 8 创证券研究所,担任
研究员;2014 年 3 月
加入泰达宏利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任职于
研究部,先后担任研
究员、基金经理等职;
具备 8 年证券投资从
业经验,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北京大学经济学 硕
士;2010 年 7 月加入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任职于研究
部,负责宏观经济、
基 金 经 策略研究及金融、地
理;首席 2015年12月 2020年1月 产行业研究,曾先后
庄腾飞 策略分析 23 日 15 日 10 担任助理研究员、研
师 究员、高级研究员等
职务,现任基金经理
兼首席策略分析师;
具备10年基金从业经
验,10 年证券投资管
理经验,具有基金从
业资格。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