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20-03-09 04:37 的文章

权益基金销售戴上紧箍咒 四原则促行业健康发展

  “很多基金公司以及销售机构,为了卖基金,会选择性地披露业绩,比如选取业绩较好的区间段,投资者看不到完整的信息,就会以短期的业绩去对投资经理做出评价,这样投资者会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端。该规定赋予了投资者更多的信息知情权以及信息获取的完整性权利。”格上财富研究员张婷表示。

  博时基金和招商基金都认为,全面介绍基金经理产品及过往业绩,有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基金经理的投资能力和投资风格,帮助投资者进行合理决策。同时也有利于引导和培养投资者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的理念。

  全面完整介绍基金经理

  “不得简单以从业年限等信息进列示基金经理情况”的要求,成为基金公司和相关销售渠道整改的重点。

  张婷表示,为了促进销售,基金公司有时候会成立契合当前主题风格的基金,但基金经理的从业经历以及能力圈未必符合,会选择性地仅披露投资年限而不公布投资产品风格以及过往的能力圈。

  一位基金公司人士表示,行业一直存在“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的情况,这与投资者容易受到短期业绩吸引、预期与实际业绩不匹配有关。投资者需要多方面、多角度了解自己所要投资的产品,基金销售也应为投资者充分知情提供便利。如果为了短期目标,只宣传对自己有利的部分,长远来看,对自己、对行业的发展都没有好处。

  上述人士还表示,“从业年限”是个比较模糊的说法,在宣传产品时直接以踏入证券投资基金行业作为“从业年限”,而一些基金经理实际的管理时间并不长。应让投资者享有合理合法的知情权。

  “若是基金经理原来只做过单一行业的研究,现在接手投资全市场的基金,应该将基金经理过往投资经历明示给投资者。”王蕊认为,销售渠道应该把基金经理管理的所有产品历史业绩都展示给投资者,而不是只介绍其中表现最好的产品。因为表现最好的产品可能只是因为某个时间段市场风格比较契合。渠道销售人员还应该了解基金经理的投资风格,这种风格适应何种市场环境,投资者可以借此决定该只基金是作为投资组合的核心还是卫星配置。

  博时基金建议,应该从投资者关注及有利于其合理决策的角度出发,全面介绍基金经理从业经验及擅长领域,加强其与产品投资情况的关联性,客观、审慎介绍履历及管理的产品过往情况。

  汇安基金营销策划相关人士表示,基金公司在宣传基金经理专业能力时,也应以真实负责为首要原则,客观真实地向投资者传递基金经理信息,清晰、详实交代基金经理的专业背景、从业经历,结合其擅长的投资风格、投资理念等,在突出基金经理的优势和特点的同时,不能误导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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