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研究 2020-02-22 22:04 的文章

政策保障消费金融行业高质量发展应对新冠疫情

  尽管获批速度有所加快,但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门槛也在提高。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或意味着政策层面在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的同时,也着意提升消费金融公司的质量

  《投资时报》记者 田文会

  新冠肺炎疫情的肆虐给消费行业造成冲击,同时也让消费金融行业感受到一定压力。不过,在政策的扶持之下,该行业也迎来更高质量发展的机遇。

  一方面,对于受疫情影响的交通、餐饮、旅游等多个与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财政给予税费扶持;另一方面,面对疫情,消费金融行业此前积极发展的金融科技增强了应对能力,也借此获得更深入推进,帮助消费金融机构实现更高效和稳健发展。

  随着消费在中国经济结构中的重要性加强,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近期也有加快迹象。据《投资时报》记者了解,最近四个月,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已达3家。

  政策扶持消费行业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对与消费密切相关的多个行业造成较大影响,对此,有业内人士认为,一方面,需在疫情期间加强线上消费以尽量减少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另一方面,疫情结束后要准备好迎接消费反弹。

  在此背景下,消费金融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相关部门和监管层也为此作出了安排。

  2月15日,在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银保监会副主席梁涛介绍,下一步着力做好的工作之一为:着力推动稳定居民消费和加快释放潜在需求。督促银行机构主动对接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运输物流等服务业的金融需求,开发专属的信贷产品,推动服务消费提质扩容,扩大实物商品的消费,提升服务的可扩展性和便利性,加快释放新型消费潜力。

  此前的2月1日,央行等五部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

  该《通知》还称,“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并相应在逾期记录报送和信用记录报送作了宽松和宽限安排。

  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电商金融等众多消费金融机构对上述政策作了响应,虽然,延期还款会一定程度上加大消费金融机构压力,但是,对于借款人的宽限也会减缓消费金融机构不良率的上升,为借款人恢复造血提供了时间和机会。

  2月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支持疫情防控相关财税政策、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发布会”内容显示,将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比如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快递、民航等行业给予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的优惠。

  消金行业监管更为审慎

  《投资时报》记者注意到,疫情爆发前消费金融公司获批筹建已有加快迹象。

  最近四个月,获批筹建的消费金融公司已达3家。据悉,北京阳光消费金融和重庆小米消费金融于今年1月获批,平安消费金融于2019年11月获批。

  可以看出,今年获批筹建的公司已有2家,而2017年—2019年则分别只有2家、2家、1家。截至目前,共有30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获批,其中24家已经开业,6家获批筹建。

  而政策面也不乏利好消息传来。2019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消费信贷产品和服务,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获批速度有所加快,但消费金融公司的设立门槛也在提高。在业内人士看来,这或意味着政策层面在推动专业化消费金融组织发展的同时,也着意提升消费金融公司的质量。

  今年1月14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新《办法》),对《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下称旧《办法》)进行了修订。

  非金融企业作为消费金融公司主要出资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中,新《办法》将旧《办法》规定的“最近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亿元人民币”中的期限改为“最近1个会计年度”,将旧《办法》规定的“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中的期限改为“最近3个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