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2-21 19:48 的文章

陕西宝鸡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复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梁爱) 近日,陕西宝鸡市市场监管局结合疫情防控和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出台了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地方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十条措施,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加强市场和价格监管,保持良好的市场秩序。落实落细管控措施,坚决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加大对电商平台(网站)和广告的监测监管力度,督促删除、屏蔽野生动物交易信息,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广告和提供交易的行为。加大价格监管力度,以口罩等防控物资和粮油菜肉蛋奶果等居民生活必需品为重点,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从严从快查处“乱涨价”和制售假劣产品。加强价格监测,密切关注防疫用品和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情况,防止出现因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异动影响生产及扩能。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解读市场监管相关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价格。

二、提升药品监督管理水平,保障疫情防控用药安全。密切关注疫情防控用药的新动向,引导药品生产企业对疫情防治相关用药的生产,经营企业对疫情防治相关用药储备,以保证疫情防治相关用药的供给。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由于原料紧缺出现的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鼓励药品生产企业在内部可控的情况下,恢复生产以保障市场药品供应,对于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5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对于由于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无法受理换证或者变更有关事项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不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三、搞好服务全程跟进,为防护用品安全提供保障。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器械和相关防护产品紧缺的现状,积极鼓励企业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扩大产能,以保证市场需求。对于在建企业全程跟进做好服务,企业在筹建期间存在的问题,积极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衔接,在不降低防护安全所必备的条件下,尽快取得相关许可和产品备案。对转产口罩等防疫用品的企业进行定向帮扶,抽调检验检测骨干力量开展原料质量、生产过程、产品验收全流程一对一服务,对企业转产后的产品提供免费检测。鼓励医疗器械经营单位,采取多种渠道组织防护用品的货源,在严格按照陕西省价格干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加价销售,以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能用上安全、价格适宜的防护用品。对于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5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对于由于疫情导致企业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无法受理换证或者变更有关事项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此期间不作为违法查处的依据。

四、增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意识,以保证食品市场的安全和供应。积极分析市场食品的需求,动员企业积极投入到食品生产和供应上来,对于米、面、油产品要保证不能出现断货,防控期间假期较长,在保证疫情可控的前提下,各生产企业要在复工之时,对设备要认真检查,做好投产前的清理消毒工作,对前期准备的原料做好检验,不合格的坚决不能投产,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复工企业加强监督,确保不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对于人民生活必需的馒头、面条、豆腐、豆芽、面皮等食品,要因地制宜积极动员小作坊分散生产,以保证市场供应。食品经营企业要积极组织货源,在保证食品安全前提下,保障市场供应。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所持健康证明在2020年1月25日以后有效期届满的,可延期使用到本次新冠肺炎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后90日内,此期间不作为违法依据。要发挥食品行业协会作用,建立同业互帮机制,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解决原铺料采购、产品销售、质量安全等问题。

五、引导科学餐饮服务,推行无接触式配餐。积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原料购进关、清洁消毒关、人员健康关、加工操作关、就餐环节关。督促订餐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强化送餐人员健康管理,做好人员、设备防护消毒工作,全面实施外卖封签,提倡推行“无接触”式配送和“无接触点取餐”服务。指导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食堂采取分时错峰取餐或就餐、岗位送餐、盒餐打包等分散式用餐供餐措施,避免排队打饭、面对面就餐,尽量减少人员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