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护工行业准入门槛需谨慎
    近两年,江西省九江市部分医院推行护工行业准入制度,仅允许少数护工公司在医院从业。据了解,推行护工行业公司化运作基于市卫健委文件,只有获得准入许可的公司方可入院经营。
    九江市卫健委实行护工准入许可的初衷是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但在运作过程中出现一些事与愿违的情形,亟待引起关注:一是增加患者负担。护工公司将自由从业的散护工统一收编,在原市场价基础上增加收费,费用上调至180元/天,并限定患者及家属不得自聘护工,只能在护工公司聘请人员。因护工费用并未纳入国家医保,使得患者负担加重。二是耽误患者康复。对于为节省费用而坚持自请散护工的患者,护工公司则采取不间断找散护工谈话的方法强行将其收编,如患者出面干预,医院则出动保卫人员驱逐护工,这些手段无疑影响患者心情,耽误患者康复。三是激化医患矛盾。护工公司将散护工收编后加价抽成,并未组织员工培训考试,人员还是老人员,服务质量未提高,但却增加了患者负担。患者可能会将怨恨情绪转移到医护人员身上,从而激化医患矛盾,引起医患纠纷。四是缺乏法律依据。我国现行法律对医师、护士的执业实行了行政许可,但并未对护工实行行业准入。九江市卫健委制定文件设置从业门槛缺乏国家法律依据,不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一旦患者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卫健委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近年来,我国深化“放管服”改革,取消了不少行业从业资格许可。因此,设置护工行业准入门槛更需谨慎,应将选择权交还给患者及家属。至于提升护工行业的服务质量,可通过市场来调节。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引导,应当允许公司或个人共同参与市场竞争。为此建议:鼓励卫校毕业并取得护士资格的人员,以及具有长期护工经验的人员进入护工公司执业,或者支持他们自由从业,通过增强专业优势提升护工行业水平。由劳务双方根据工作量及病患护理难易程度自行商定价格,避免行政干预下的垄断经营增加患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