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8-03 11:10 的文章

《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周昱丽)山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7月28日至31日在太原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山西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28条,不分章节,重在补充上位法未作规范的内容和规定不够具体明确的内容,尤其是针对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中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设置了专门条款,体现了突出地方特色、解决实际问题、注重有效管用的立法要求。”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渊介绍。

明确政府部门职责

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领导,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并明确了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同时还规定建立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细化了统计部门的职责。

规范专项资金管理

条例明确要求所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都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同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期间提出的在“六新”上不断取得突破的要求,在专项资金支持方面作出相应规定。

破解企业融资难题

融资难融资贵始终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条例在完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建立政银企三方会商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有力举措。

支持企业创业创新

近年来,我省在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方面出台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固化这些制度成果非常必要。条例在组织“双创”活动、用地保障、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开展校企合作、引进人才等方面都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必将激发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力。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中小企业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被重视、权益得不到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问题制约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条例在公共服务机构培育、诉求举报处理、行业协会商会服务、解决拖欠款项等方面积极探索,作了相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