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5-19 00:45 的文章

临沂经开区:17条扶持政策全面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临沂经开区:17条扶持政策全面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进一步把握产业发展趋势,顺应国内外医药健康产业高速发展态势,推动全区医药健康产业向高水平攀升和高质量发展,近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制定出台了《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扶持范围涵盖研发创新、企业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园区载体建设、企业融资发展等五部分,共计17条,在创新研发、产业扶持、产业配套、要素保障等多个维度打造了一个覆盖医药健康产业全生命周期的政策体系,为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保障。

  在支持研发创新方面,《意见》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健康食品的创新和产业化,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开发,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等七项内容明确了扶持方向和扶持标准,其中,对实现产业化的创新药、改良型新药、首仿药,每个品种分别给予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的财政扶持;对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对列入优先或特别审评审批程序的再追加100万元奖励;对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产品给予2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国内前三家通过的再增加100万元奖励;对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在支持企业培育方面,《意见》针对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开拓市场、支持药(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制度、支持医药健康产业重大项目建设等四个方向明确了扶持标准,其中,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5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的扶持,对年销售收入首次突破2亿元、1亿元的产品,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扶持;对取得FDA、EMA、PMDA、WHO等发达国家或国际组织认证的企业,给予50万元扶持,对参加境内外专业展销会的企业,按照参展费用的50%给予奖励,对参加国家药品带量采购中标的企业,按照合同采购额的1%给予扶持;对市外药械上市许可持有人(注册人)委托开发区企业生产的,按照委托生产合同实际执行额的5%给予扶持,对新签约的市外医药健康产业重大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实际投资额的3%给予扶持。

  在支持创新平台建设方面,《意见》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两个方面出台了扶持政策,其中对药物非临床研究机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扶持,对CRO、CMO、CDMO等产业公共服务平台,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对企业研发平台,按新增设备采购额的15%给予补贴。

  另外,《意见》还针对园区载体建设、园区专业化社会化运营、企业入驻园区载体、企业上市融资等四各方面明确了扶持标准。

  据悉,近年来,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围绕山东省“十强”产业培育计划和临沂市“十优”产业倍增计划的有关决策部署,大力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将医药健康产业列入重点培植的三大战略性主导产业之一进行大力培育,走出了一条产业集约、集聚、集群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径。目前,全区规模以上医药健康企业已达37家,以甘李药业、国药控股、华大基因、中国中药等为代表的行业领军企业先后入驻,以临沂国际生命健康城项目为代表的园区载体项目正加快建设,相关公共配套服务日趋完善,2019年实现医药健康产业主营业务收入85.4亿元,实现税收1.6亿元,成为全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新高地,被列入临沂市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核心承载区进行重点建设。

  临报融媒记者 孙晓光 通讯员 贺可文 张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