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 将聚焦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今日,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相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境内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正式起步。
据悉,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将聚焦重点区域,优先支持京津冀、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开展试点。试点还将聚焦重点行业,优先支持基础设施补短板行业,包括仓储物流、收费公路等交通设施,水电气热等市政工程等。
此外,试点项目还聚焦优质项目。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应项目权属清晰、具有成熟的经营模式及市场化运营能力、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及基础设施运营企业信用稳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等。
通知称,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应遵循六大原则,包括符合国家政策,聚焦优质资产;遵循市场原则,坚持权益导向;创新规范并举,提升运营能力。原则还包括规则先行,稳妥开展试点;强化机构主体责任,推动归位尽责;完善相关政策,有效防控风险;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要求。
在基础设施REITs试点工作安排方面,试点初期,由符合条件的取得公募基金管理资格的证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依法依规设立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开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
据了解,REITs能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良性投资循环,提升直接融资比重,降低企业杠杆率。同时,REITs作为中等收益、中等风险的金融工具,具有流动性高、收益稳定、安全性强等特点,有利于丰富资本市场投资品种,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
根据中国证监会与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安排,中国证监会起草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简称《指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指引》共四十五条,主要包括:
一是明确产品定义与结构。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础设施基金)是指,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单一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特殊目的载体穿透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特许经营权,同时积极运营管理基础设施项目以获取稳定现金流,并将90%以上可供分配利润按要求分配给投资者的封闭式基金产品。
二是明确管理人与托管人等机构主体的专业胜任要求,发挥专业机构作用,严控质量关。
三是明确基金份额发售方式,借鉴境外成熟市场经验,采取网下询价的方式确定份额认购价格,公众投资者以询价确定的认购价格参与基金份额认购。
四是规范基金投资管理与项目运营管理,明确基础设施基金投资运作、关联交易管理、收益分配、估值计价和信息披露等要求,坚持“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压实基金管理人责任,谨慎勤勉专业履行基础设施项目运营管理职责。
五是强化监督管理。强化中国证监会对基金管理人、托管人及相关专业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并明确了沪深交易所、行业协会的自律管理要求。(刘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