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4-16 21:29 的文章

减租、补贴、百亿信贷支持、发放消费券……福

  厦门网讯 据福建日报App-新福建报道(记者吴旭涛)15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业复工复效的通知》,以扩大内需,提振消费信心,促进商贸服务业企业尽快复工复效。

  复工复产方面:

  鼓励营业场所有序恢复正常营业。在认真做好室内通风、环境清洁消毒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措施的前提下,可正常举办会议培训等各类经营活动。在提供餐饮、会议培训等服务时,应根据场地面积、消毒、通风等条件,适当控制提供团体性服务规模,人数原则上应控制在满座2/3以内,顾客保持一定间隔,并可视情动态调整。

  鼓励商贸业稳定增长。延长《关于应对疫情促进商业消费增长的措施》(榕政办〔2020〕19号)有效期至12月31曰。《关于促进服务业稳增长的若干措施》(榕政办〔2018〕144号)中,2020年度增量和增幅标准减按“70%”执行。

  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切实落实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服务业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 3、4月份房租减半。商场、百货、专业批发市场等承租国有房产后招商租赁给中小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大型企业,如有执行对经营户减免租政策的,可享受减免相应租金。承租国有房产后经国有房屋出租方同意转租他人经营的,应确保所减免租金利益归实际经营承租方。集体所有的经营性房产可参照国有房产对实际经营户给予减免租金,除确有困难外的,原则上减免力度可按国有房产类经营性房产减免承租经营户租金的一半以上确定。鼓励自有产权业主参照国有或集体所有房产类经营性房产减免承租经营户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给予企业用电用水用气支持。切实落实对福州市餐饮住宿行业企业给予水电气优惠政策,用电方面:2020年6月30曰前,电费执行9.5折优惠;对用电报装容量16 Gkw及以下低压接入的,免收工料费。用气方面:可以延缓缴交疫情期间的燃气气费,同时双方可协商免除合同违约金。用水方面:2020年2-4月份的水费递延缓交3个月(即2月份水费最迟5月底缴交),缓交期内暂停收取违约金,暂停欠费停限水作业。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的商贸服务业企业提供100亿信贷规模支持。推广海峡银行“复工贷”、福州农商行“战疫征信贷”等特色金融产品大力支持商贸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对于支持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信用类、小额贷款给予适当专项风险补偿。充分发挥市县两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作用,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商贸服务业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支持,适当降低担保费和金融服务费用。

  支持企业落实复工用工政策。对受疫情影响暂时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住宿酒店和宾馆参保企业,按6个月的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同时,疫情防控期间支持酒店业用工调剂,共享员工。酒店、宾馆有暂时歇业员工,可组织到其他有需求的服务业或生产加工企业,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人数达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每人500元标准,予以输出酒店、宾馆一次性补贴。

  促进消费方面:

  鼓励开展促消费活动。省、市及县(市)区三级配套1.5亿元资金用于开展“惠聚榕城消费季”专项活动,其中1.2亿元用于定量、分期投放消费券,3000万元用于开展汽车促消费活动,对在福州市汽车零售企业购买汽车并上牌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购车补贴。加大汽车消费低息贷款等金融优惠措施力度,加快出台汽车下乡、以旧换新等政策,也鼓励各县(市)区出台汽车消费配套补贴政策。鼓励商贸服务业企业积极开展促销打折活动,允许在户外露天等通风条件好的区域开展规模适度可控的促销和宣传活动。各县(市)区结合“惠聚榕城消费季” “八闽美食嘉年华”活动,策划“区(县)长直播逛商圈”等各具特色的主题促销活动,提振消费信心。

  促进餐饮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运用新媒体有序推进形式多样的“八闽美食嘉年华”线上、线下活动,向全国带货宣传推广佛跳墙等闽菜产品;鼓励美团、口碑、一碗福州等通过平台让利的方式,组织商圈及餐饮企业策划开展各具特色的线下促销活动,促进餐饮消费。

  支持酒店承接公务会议活动。在疫情期间,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经营性酒店举办各类会议和有关活动,并按规定标准安排用餐和住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