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云南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原标题:推动云南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期间指出,要守护好云南旅游这块金字招牌,推动旅游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年初以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云南文化旅游产业受损严重,自1月23日起,全省暂停营业性演出、涉外交流性演出,关闭各级文化站馆、公共图书馆,随着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扩散,暂停经营范围扩展到景区、网吧、KTV等文旅企业,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也按要求暂停经营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旅游产品,一季度全省国内、入境人数双下降,国内、国际旅游收入双下滑,文旅企业经营损失较大。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文旅企业逐步复工复产,但疫后因GDP增速及居民收入增速的下降、居民必要支出的增加等因素,对文化旅游产业产生间接的不利影响的持续时间可能更长,上半年省外、境外游客量难以有大的反弹回升,文旅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困难,新业态新产品供给不足,旅游产品升级换代缓慢等诸多问题使云南文旅产业面临严峻挑战。同时,也给全省文旅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行业苦练内功,全面提升服务品质和服务水平提供了“窗口期”,云南文旅产业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并存。眼下,一方面要着眼当前,出台文旅行业应对疫情影响的政策措施,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帮助文旅企业渡难关;另一方面更要立足长远发展,推动建立项目建设、新业态培育和新产品开发的激励机制,推动文旅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政策支持为文旅企业解难纾困
疫情期间,云南省政府率先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经济运行22条措施的意见》,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同时,保持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在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降低实体企业成本、加大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等多方面给予支持。明确提出,针对国内东部沿海、境外欧美地区等重点地区游客,加大云南旅游宣传营销力度。促进“食、住、行、游、购、娱”等传统业态优化升级,打造生态游览、休闲康养、露营自驾、文化演艺、边境跨境游等重点产品。以“一部手机游云南”为平台推进智慧旅游建设。省内实行政府指导价的4A级以上景区,2020年门票价格一律优惠50%。疫情结束后一年内,对吸引游客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旅行社,以及2019、2020年度成功创建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五星级旅游饭店、五星级旅游民宿、五星级旅游营地的企业,给予适当资金补助或奖励,促进旅游业迅速回暖。云南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出台《关于支持住宿餐饮业复工营业加快发展12条实施意见》,采取贴息、担保、补助等方式,支持住宿、餐饮企业减轻成本压力,尽快复工运营,加快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的出台,将对疫情后激发文旅产业消费潜力,帮助企业解难纾困发挥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二、大力发展新兴文化旅游产品业态
在进一步巩固发展和改造提升传统文化旅游产品的基础上,从更好满足国内外旅游市场多样化、个性化、品质化旅游消费需求的角度出发,大力培育发展市场前景好、消费潜力大的新兴文化旅游产品业态,全面提升文化旅游产业的供给能力和水平。
大力发展自驾旅游。布局和建设一批目的地型营地、主题型营地、服务型营地和微营地,围绕各类旅游营地的建设管理,建立健全自驾旅游信息管理系统,不断完善自驾游服务体系,支持发展落地自驾、异地租还车、分时租赁车等业务。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自驾旅游产品体系,以及品牌化、网络化、连锁化、一体化的自驾旅游发展模式。
大力发展研学旅游。充分利用旅游营地、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博物馆、科技馆、文化馆等场地设施,创建全国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打造一批主题特色鲜明、教育功能完善、示范作用明显的公益性研学旅游目的地。形成一套具有云南特色的融合户外运动、文化体验、科普教育等内容为一体的研学旅游实践课程,逐步建立省内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学生参加研学实践的评价机制,科学构建在校学生广泛参与、活动品质持续提升、文化氛围健康向上的研学旅游发展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