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4-12 19:22 的文章
罗湖东门168市场遭小区业主投诉无法开业 市场方
律师:合法依规开办市场不应被阻止
采访中,一些对建设持反对意见的小区业主,并不了解该小区性质为商住楼。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博恩介绍,商住楼是指该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两用,商住楼一般底层(或数层)为商场、商店、商务,其余为住宅的综合性大楼。商住楼的土地使用性质为综合用地或商业用地。
郑律师提到,法律并未禁止人们在商住楼的商业区内开设菜市场或农贸市场。因此在商住楼的商业区内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是法律所允许的。若是合法合规的建设,业主无权禁止。
郑律师建议,如果菜市场或农贸市场在运营过程中,产生了噪音、污水等问题,业主可向相关部门投诉,让市场方整改。“若因业主阻碍经营导致市场方扩大损失,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市场方由于妨碍经营的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失。”郑律师提醒,农贸市场无需前置审批。
而小区业主彭女士认为,肉菜属于“特殊行业”,开办前需要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也就是前置审批。
据了解,前置审批是指企业注册成立或者增加经营项目涉及到需要政府部门审批的项目,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注册成立或者开始经营。

《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商事主体的经营场所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规划、环保、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批准的,取得许可审批文件后方可开展相关经营活动。
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商事登记改革后,除极个别需要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只须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材料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而开办农贸市场不属于前置审批事项。
目前,在东门街道的牵头下,市场开办方与业主代表仍在沟通中。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