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促进四川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四川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强化以中医药服务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围绕“一干多支、五区协同”战略部署,整合省级和成都市中医优质资源,打造西部中医高地,创建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支持市(州)中医医疗机构协同发展,建设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强县(市、区)中医医院建设,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推进西医医院中医药科室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
(二)夯实中医药基层服务阵地。到2022年,力争实现全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中医馆,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均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发挥县级公立中医医院作用,推进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推进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乡管村用”,乡镇卫生院的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总数20%以上。建立对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的补偿机制,加大对乡村基层中医药人员的扶持力度。在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中明确中医医师比例。加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
(三)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支撑能力。以中医辨证论治、非药物疗法、中医护理等基础信息系统建设为重点,推进中医医院间纵向贯通、横向联通、业务协同、数据共享,夯实医疗联合体、医疗卫生共同体和专科联盟。以建设中药材一、二、三全产业链可追溯应用系统为重点,实现从中药材种植、加工、销售、配方、调剂到煎药和配送的全闭环信息化管理。以建设中医药文化宣传信息系统为重点,加强中医古籍和经典名录整理,促进全社会了解学习中医药文化。充分利用中医药大数据资源,推进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及区块链技术应用,为全省中医药行业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二、强化中医药在健康四川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四)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完善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和院前急救体系。统筹规划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独立传染病区建设,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建立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健全中西医结合体制机制,依据中医辨证论治等理论,及时推出中药预防和治疗方案。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应急基地和应急队伍,加强中医药应急能力建设。
(五)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推进国家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建设,加强国家和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支持做优做强骨伤科、肛肠科、儿科、皮科、妇科、眼科、针灸科、推拿科及心脑血管病、周围血管病、脾胃病、肾病等专科专病。聚焦肿瘤、糖尿病、重症胰腺炎、艾滋病、感染性疾病、老年痴呆、儿童多动症和抗生素耐药问题等,开展中西医协同攻关,形成可推广的诊疗方案。筛选并及时向社会发布中医治疗优势病种、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中药品种。加快省中医药循证医学平台建设,推动中医经典病房建设。
(六)增强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将更多中医药项目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加强重点人群中医药健康服务管理。在老年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实施“中医四季养生行动”,推出一批运动保健养生项目及相关产品,将中医治未病理念融入群众健康教育。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在西医医院中医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治未病工作。到2022年,县级以上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治未病科室。
(七)提升中医药特色康复能力。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省级和区域中医康复中心,促进中医药、中华传统体育与现代康复技术融合。研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疗效确切、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辅助器具。探索开展中医家庭病床康复服务。建设高水平中医药运动医学健康中心,推动四川中医药机构与国际国内重要体育赛事举办机构开展协作。推动一批中医运动处方在慢性病管理中运用。
三、推进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
(八)加强资源保护与中药材产业发展。加强川产道地药材种质资源和原产地保护,建设一批川产道地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和标准化、规模化道地药材生产基地,打造一批中医药产业发展重点县。制定川产道地药材目录和相关省级地方标准,探索制定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激励政策。指导中药企业、中药材种植(养殖)合作社和职业经理人等应用现代理念、技术、标准和设施,引领中药材产业提档升级。探索建立中药材第三方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省级中药资源动态监测和信息服务平台。到2022年,基本建立川产道地药材生产技术地方标准体系、质量等级评价制度,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800万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