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行业新闻 2020-02-22 12:23 的文章

山西:21条税收措施助力企业复产扩能

优惠政策落实给力、非接触式办税添力、疫情防控加力

21条税收措施助力企业复产扩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三力”要求,于2月14日下发《关于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共21条(以下简称“21条”),并要求全省税务系统层层压实压牢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全系统“一盘棋”聚焦优惠政策落实,进一步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纾困解难。

落实落细税收优惠政策,全力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我省多数企业没有复工复产,不能按时申报纳税。

企业的疑虑正是税务部门此次服务的重中之重。事实上,早在1月31日,我省税务部门就发文,将2月份的法定申报纳税期限延长至2月24日,并在《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中,再次下调我省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对因逾期申报“免滞纳金”“免行政处罚”“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等举措,让纳税人倍感温暖。

政策部署好,关键在落实。对全省纳税人而言,再好的减免政策,只有落到实处,才能化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在全面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中,一是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4个方面的涉及“六税”“两费”的12项政策、《山西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以及各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出台的其他支持疫情防控的税费优惠政策。二是积极发挥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和汇编的作用。税务总局编制发布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后,省税务局及时梳理现行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税费政策措施,编制发布了《疫情防控税费政策措施汇编》,并根据政策调整情况,适时进行更新。三是依法加强纳税人、缴费人权益保障。对受疫情影响逾期申报或逾期报送相关资料的纳税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记录不纳入纳税信用评价;疫情防控期间,对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暂不按现行规定认定非正常户等。四是切实加强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评估。通过绩效考评和专项督查等方式,加强对支持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明纪律要求,确保政策执行不打折扣等。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税务机关将不折不扣落实这些优惠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同时,进一步落实落细前期国家实施的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巩固和拓展政策实施成效,为疫情防控提供更大支持。

用心用情优化办税缴费服务,营造安全、方便、快捷、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

当前正值企业陆续复工复产期,用心用情优化办税缴费服务就是为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缴费人聚集,防止疫情扩散,按照“四步走”的步骤,优化办税缴费服务,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安全、高效、便捷办税缴费。

第一步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第二步是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拓展非接触式网上办税缴费范围;第三步是对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需求,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微信等渠道给予耐心细致解答,争取帮助解决;第四步是对确需到办税缴费场所办理业务的,引导其先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进行办理,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无法办理的,税务机关通过主动预约服务,错期错峰办理,并做好办税服务厅防护工作,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安全办理、放心办理、高效办理、快捷办理。

具体为:明确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即对照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涉税事项网上办理清单,将全省办税服务厅“线下”业务事项优化至电子税务局“全程网上办”办理,梳理和发布网上办税缴费事项清单,按照全程网上办和线上线下融合办等类型,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线上服务。各级税务局积极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事项清单、办理条件、办理方式。

拓宽非接触式办理渠道,尽可能采取不见面方式办结。拓展网上办税缴费范围。按照“尽可能网上办”原则,结合全省实际,积极拓展丰富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实现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含税务UKey发放)、发票领用、税(费)种认定、留抵退税等更多业务从办税服务厅向网上转移,进一步提高网上办理率。完善办税进度查询功能,确保疫情期间纳税人能实时了解审批事项的流转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