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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全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顺德区农业农村局全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从源头把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关  
 
 
来源:顺德新闻网-珠江商报A3  2020-11-12 07:14:19  
 
 
 

食用农产品持证流通,美味安全可溯源

  文图/珠江商报记者骆苏艳

  11月5日,秋高气爽,杏坛马东村的养殖户阿安走进了马东村行政服务站,向工作人员再次咨询“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出具事宜。尽管此前已经参加过区农业农村局和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举办的培训班,对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流程已经知晓,但这是他今年9月后第一次“出鱼”(卖鱼),他还是慎重对待。

  阿安是本地人,他的鱼塘面积不大,约6亩,养殖太阳鱼。“耕塘”是阿安的老本行,所以他对鱼的销售要求十分关注,“之前参加培训班的时候,培训老师说今年9月1日开始‘出鱼’要用新证。9月后第一次‘出鱼’,再来确认一下更放心。”

  阿安所言的“新证”正是“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按照佛山市农业农村局统一要求,从今年9月1日起,顺德已在全区范围内停止使用“淡水鲜活食用水产品产地证明(标识)”,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是指借鉴工业品合格证管理模式,食用农产品生产者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在严格执行现有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的基础上,对所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自行开具的质量安全合格承诺证,从而实现农产品“合格上市、带证销售”。合格证制度强调的是“自我质量控制、自我管理、自我承诺、自我开具”,强化生产者的主体责任,形成“国律+自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新格局,着重明确和落实生产者主体责任。

  阿良是马东村行政服务站的工作人员,他介绍,9月1日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后,区农业农村局、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和村里及时召集养殖户进行了培训,详细地向养殖户讲解了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必要性和流程,确保养殖户了解新的政策规定和操作流程。

  “‘出鱼’前找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鱼进行抽检,检测合格就可以凭检测报告来这里打印合格证,之后跟鱼中介约定时间‘出鱼’就可以了。”再次咨询确认后,阿安根据自己的理解总结了一下“出鱼”流程,满意地离开。

  阿良介绍,马东村的基塘面积约3400亩,有大小养殖户80户左右,养殖户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必须提供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这促使养殖户规范养殖,从源头上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据悉,“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出具流程十分便捷。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可登录“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平台”的网址()或者“广东追溯”APP自行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不熟悉电脑操作、手机操作的养殖户也可以到村居行政服务站由工作人员指导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据了解,区农业农村局早已按照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大力推动和指导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者开具和使用合格证,进一步督促食用农产品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截至11月5日,全区共有662个主体开始使用合格证,用证数量48663张,用证产品41782.33吨,居全市五区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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