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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隆华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告]隆华科技: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隆华科技

股票代码:300263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路400号1幢4层413室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集中竞价)

签署日期: 2018年12月18日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8

第七节 备查文件...............................................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
披露义务人在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
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隆华科技、上市公司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杭
州艺阳



杭州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报告书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使
其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

杭州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庄汝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8MA28TU825C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7年06月09日

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二路400号1幢4层413室

经营范围

服务:私募股权投资、受托企业资产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
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
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庄汝佳 5000万元 占比50%

王文治 5000万元 占比5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地
区的居留权

任职

庄汝佳



中国

浙江省杭州市



执行事务
合伙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由于其账户管理不严,工作人员操作
失误,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违反了《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违规减持,
引起本次权益变动。


二、未来十二个月的持股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减少其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杭州艺阳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5.46%,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杭州艺
阳持有公司股票39,240,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不再为公司持股5%以上
股东。


二、权益变动方式

账户名称

减持时间

减持方式

减持数量
(股)

占公司总股份
比例

成交均价
(元/股)

杭州艺阳

2018年12月14日

集中竞价

3,557,700

0.38%

4.263

2018年12月17日

6,006,200

0.66%

4.167

2018年12月18日

1,195,500

0.13%

4.144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隆华科技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
流通股,不存在权利受限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杭州艺阳于2018年11月2日通过协议转让方
式持有公司股份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4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
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
息披露义务人为避免对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隆华科技证券部

2、联系人:张源远、张烨

3、联系电话:0379-67891813


























附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隆华科技集团(洛
阳)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洛阳市

股票简称

隆华科技

股票代码

30026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杭州艺阳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
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
长河街道江二路400
号1幢4层413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
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50,000,000股 持股比例:5.4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份及变动
比例

股票种类:A股



持股数量:39,240,600股 变动比例:1.18%。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减持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 否■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
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
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
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
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 否□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本页无正文,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杭州艺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章):













日期: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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