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新浪财经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89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日,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康宜桥”)在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23,962,848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169,448,940股)的比例为14.14%。上述股份来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以及2017年度、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可于2019年12月1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54%。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康宜桥承诺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上一年度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份数量的25%。现任监事朱燕、现任高级管理人员黎雄应、离任监事傅继利、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韦晶分别持有康宜桥有限合伙份额。其中,傅继利与韦晶承诺自剑桥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剑桥科技股份;朱燕与黎雄应承诺于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剑桥科技股份数量不超过其个人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股份总数的25%。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 23,962,848 14.14% IPO前取得:14,179,200股 其他方式取得:9,783,648股
注: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2017年度、2018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减持主体自公司上市以来未减持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计划减持数量(股) 计划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拟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原因
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超过:5,990,712股 不超过:3.54%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3,388,978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990,712股 2020/1/6~2020/7/4 按市场价格 IPO前取得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股东根据自身业务需要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计划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54%。其中: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00%,且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转让所受让的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上海康宜桥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此前承诺:(1)自剑桥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单位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