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纯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至纯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日期 2019-12-14
证券代码:603690 证券简称:至纯科技 公告编号:2019-097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至纯科技”)股东宁波维科新业成长一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维科新业”)持有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2576590 股占公司总
股本 0.9952%;上海联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联新投资”)持有公
司非限售流通股 671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593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依据维科新业、联新投资 IPO时的承诺:在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公告减持意向,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维科新业计划在遵守上述承诺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 257659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9952%;因自身资金需求,股东联新投资计划在遵守上述承诺及任意连续 90 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前提下,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超过 258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 0.9965%。
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股东维科新业、联新投资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维科新业 5%以下股东 2576590 0.9952%
IPO 前取得:2576590股
联新投资 5%以下股东 6713500 2.5930%
IPO 前取得:6713500股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 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股东名称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减持价格区间(元/股)前期减持计划披露日期
维科新业 2109400 1.0000% 2019/1/2~
2019/1/8
14.25-17.33 2018年 12月 8日
维科新业 3250510 1.2596% 2019/5/31~
2019/6/25
15.68-20.75 2019年 5月 28日
联新投资 136500 0.0647% 2019/1/2~
2019/1/8
16.59-17.18 2018年 12月 8日
联新投资 2530000 0.9803% 2019/6/19~
2019/6/25
17.22-18.42 2019年 5月 28日
联新投资 2560000 0.9919% 2019/9/23~
2019/9/24
22.83-25.12 2019年 9月 18日上述减持比例均以各股东实施减持时的总股本数为基数进行计算。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量(股)计划减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持期间减持合理价格区间拟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原因
维科新业 不 超 过 :
2576590股
不 超 过 :
0.9952%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57659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2576590股
2019/12/19
~
2020/1/13
按市场价格 IPO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联新投资 不 超 过 :
2580000股
不 超 过 :
0.9965%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580000股
2019/12/23
~
2020/1/13
按市场价格 IPO取得 自身资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
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股东维科新业、联新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至纯科技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至纯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维科新业出具了如下持股意向:
1、在以下期限内将不得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A 定期报告公告前 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 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B 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日内;
C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进入决
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个交易日内;
D 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期间。
2、未来转让股份的方式
未来在股份转让的条件满足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将按照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转让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3、未来转让股份的数量
在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的,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数量的 100%。
4、公告承诺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股份时,将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转股意向予以公告,在公告中需明确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或者预计减持的股份数量区间。
5、未来转让股份的期限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自做出公告减持意向三个交易日后可进行股份转让,如公告后二十个交易日内未完成减持,继续减持时需要重新履行上述公告程序。
6、未履行承诺需要承担的后果
如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未按照持股意向说明转让股份,则转让股份所得归本公司所有,并将赔偿因转让股份给公司或其他股东因此造成的损失。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公司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具体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至纯洁净系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 12 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