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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原标题:剑桥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剑桥科技: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86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剑桥科技”)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前股东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江苏高投”)和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金(有限合
伙)(以下简称“人才基金”)为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江苏高投所持公司
股份已于2019年7月23日全部减持完毕;截至减持计划披露日,人才基金持有
公司股份1,475,933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88%)。上述股份来
源于IPO前已持有的股份、2017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2018年
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的股份,且已自2019年3月29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
告》(公告编号:临2019-061)。人才基金计划在履行减持股份预先披露义务的三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0.88%(即1,475,933股)。在任意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
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公
司股票的发行价(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拟减持股份数量和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4日,人才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过半,在本次减
持计划实施期间内已累计减持412,275股,占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的
0.2463%,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
二期基金(有限合伙)

5%以下股东

1,475,933

0.88%

IPO前取得:873,333股

其他方式取得:602,600股



注:

1、 上述股份来源中,其他方式取得为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

2、 持股比例按减持计划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167,414,029股计算,以下同。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江苏高投成长价值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0

0%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江苏人才创新创业投资二期基
金(有限合伙)

1,475,933

0.88%

同一管理人控制下的企业

合计

1,475,933

0.88%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股东名称

减持数
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
方式

减持价
格区间
(元/
股)

减持总金额
(元)

当前持股
数量(股)

当前持股
比例

江苏人才
创新创业
投资二期
基金(有
限合伙)

412,275

0.2463%

2019/9/5~
2019/12/4

集中
竞价
交易

24.86-29.67

11,085,115.00

1,063,658

0.6353%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
事项

√是 □否


公司于2019年9月2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
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92176号)。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中
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并于2019年10月18日
对反馈意见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
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公司于2019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等相关事项,详细内容已于2019年10月1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进一步审核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中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更新补充及修订,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18日披露的《关
于2019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9-070)。


2019年11月26日,公司再次对修订后的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
体内容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已将修订后的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核。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人才基金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
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
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需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
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存
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人才基金的减持行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作出的承诺,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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