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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隆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原标题:保隆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保隆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197 证券简称:保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8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隆科技”或“公司”)于近日
收到股东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汽杰
思”)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拟减持部分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发布日,
上汽杰思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3,532,52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27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上汽杰思计划自保隆科技减持计划公告日起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于公告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于公告日起三个交易日后
进行)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数量不超过3,532,524股公司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2.1270%,其中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
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总
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若减持期间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及减持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上汽杰思发来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
减持计划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上汽杰思

5%以下股东

3,532,524

2.1270%

IPO前取得:3,529,524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3,000股

佳润杰思

5%以下股东

0

0.0000%

IPO前取得:0股





注:上汽杰思和山南佳润杰思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佳润杰思”)的执行
事务合伙人均为北京杰思汉能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汽杰思和佳润杰思为一致行动人。


上述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3,000股系上汽杰思2019年10月23日因误操作买入。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第一组

上汽杰思

3,532,524

2.1270%

同一普通合伙人

佳润杰思

0

0.0000%

同一普通合伙人

合计

3,532,524

2.1270%

——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数量
(股)

减持比例

减持期间

减持价格区间

(元/股)

前期减持计划披
露日期

佳润杰思

802,078

0.4830%

2019/3/22~
2019/6/18

18.39-28.37

2019年2月28


上汽杰思

8,621,420

5.1912%

2019/3/11~
2019/10/30

17.81-29.16

2019年2月28





注:上汽杰思减持的1,000,980股未进行减持计划披露,具体详见公司2019年11月1日公告的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上汽杰思(山南)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违规减持本公司股份及致歉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5)。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计划减持数
量(股)

计划减
持比例

减持方式

竞价交易
减持期间

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

拟减持股
份来源

拟减持原


上汽杰


不超过:
3,532,524股

不超过:
2.1270%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3,532,524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
超过:3,532,524股

2019/12/9~2020/6/5

按市场价


IPO前取
得、集中竞
价取得

股东自身资
金安排





注: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
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
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若减持
期间公司有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
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
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非法人企业股东上汽杰思、佳润杰思承诺: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有公司发行前5%以上股份股东的减持意向的承诺

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上汽杰思承诺,法定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公司股份按
如下计划执行:

(1)减持应满足的条件

减持行为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的相关要求。


(2)减持数量

锁定期届满后24个月内,转让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保隆科技股份总数的
100%。


(3)减持方式


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协议转让及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
合法方式。


(4)减持价格

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


(5)信息披露义务

通过保隆科技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并按照《公司法》、《证券
法》、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如违反上述承诺减持保隆科技股份的,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归属保隆科技所
有,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的收益及时上缴保隆科技的,保隆科技有权将应付其现
金分红中等额于违规减持所得收益的部分扣留并归为保隆科技所有。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减持计划系上述股东因基金到期根据自身经营需要自主决定,在减持期
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
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上述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
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分规章、规范性文
件等规定的情况;上述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
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保隆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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