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19-11-14 00:43 的文章

[财经]助力科技资本更高效服务实体经济 科创板

  《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去向也作了规定。根据规定,新募集的资金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此外,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在具体步骤方面,规则表示,再融资的基本程序比照科创板IPO,即由交易所进行发行上市审核,证监会注册。基于这一安排,《再融资审核规则》在审核内容与要求、审核程序与方式、审核机制与架构等方面,以科创板IPO为蓝本进行制度设计。

  此外,证监会表示,根据规则,明确适用《科创板再融资办法》再融资的品种主要为股票,并为以后证券新品种预留空间。

  《承销实施细则》则进一步细化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业务操作的具体措施,给予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一定的灵活性。同时也强调了以信息披露为抓手,规定了非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文件的信息披露要求。

  落实注册制 助力资本市场改革

  本次科创板再融资制度围绕“提高科创板再融资便利性”目标,遵循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科创板股票发行注册制理念,以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导向,结合上市公司再融资活动的特点,作出了针对性的优化和完善,包括优化科创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审核程序,大幅缩短审核期限,设置小额非公开发行简易审核程序,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再融资发行承销业务流程等。与此同时,相关规则也进一步强化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和中介机构的把关职责,加大了自律监管措施的力度。

  证监会表示,坚持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方向,贯彻落实“四个敬畏、一个合力”的监管理念,制定科创板再融资制度,支持有发展潜力、市场认可度高的优质科创板上市公司便捷融资,进一步畅通科技、资本和实体经济的循环机制,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引领经济发展向创新驱动转型,切实提升资本市场对提高我国关键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的服务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努力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

  东方证券(9.83 -0.61%,诊股)首席经济学家邵宇表示,此次再融资配套规则的征求意见稿,为科创板提供了上市以后更多融资的便利条件。在降低门槛、加快发行速度的同时,适应了注册制科创板的特征,更多的是从强化信息披露及中介勤勉尽责方面考虑,将有助于提高再融资效率和提高科创板市场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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