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19-11-10 18:18 的文章

关于对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新

创业板关注函〔2019〕第 266 号

深圳市大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大凌实业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因未按期偿还2,280万元借款,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开发区支行向法院起诉,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大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凌实业”)、凌代年名下价值2,280万元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此外,公司曾于2015年向大凌实业提供8,000万元借款,截至目前尚未收回上述借款及利息。同时,大凌实业2018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2019年4月29日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实行风险警示。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说明以下问题:

1.前期对大凌实业提供借款时,是否要求大凌实业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借款或提供担保责任,如无,请说明理由及合理性。

2.大凌实业从银行及你公司所借资金的具体用途及最终流向,是否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3.大凌实业2015年至今前五大客户、前五大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通过大凌实业变相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请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4.前期与大凌实业借款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借款利息、违约条款、担保措施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信息。

5.前期对大凌实业提供借款的内部审议程序和贷后管理制度,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回款保障措施。

6.请你公司结合大凌实业资产负债情况以及公司所采取的保全措施情况,分析说明大凌实业借款的回收风险以及预计对公司未来业绩影响。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于2019年11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