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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星科技: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原标题:星星科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256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10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顺利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以下简称“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公司董事会依据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选举方式、董事候选人的推荐、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董事候
选人任职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的组成
第四届董事会人数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任期自公司相关股东大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选举方式
本次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即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时,每一
股拥有与拟选非独立董事或独立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
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三、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者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3%以
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提
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非独立董事人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推荐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单独或合并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有权向第三届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单个
提名人推荐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选独立董事人数。
四、本次换届选举的程序
1、推荐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天内(即11月9日前)按本公告约定的方
式向本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并提交相关文件;
2、在上述推荐时间届满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将对初选的董事人选进行资
格审查,对于符合资格的董事人选,将提交公司董事会;
3、公司董事会根据选定的人选在董事会上确定董事候选人名单,并以提案的方
式提请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董事会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并承诺
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当选后履行董事职责;
5、公司在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时,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有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名人声明、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履历表、资格证书)报
送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审核。
五、董事任职资格
(一)非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董事候选人应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公司的董事: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
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
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6、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7、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8、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9、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0、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11、国家公务员或担任公司董事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的;
12、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二)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2、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所
要求的独立性:
3、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
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本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5、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
知识和经验,并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高级会计师或者会计学副教授以上职称等专业
资质;
6、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企业或本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者是本公司
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
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为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
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
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5)被提名人在与本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
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6)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上述五项所列情形;
(7)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推荐人应提供的相关文件
(一)推荐董事候选人,必须向本公司董事会提供下列文件:
1、董事候选人推荐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2、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3、推荐的董事候选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还需提
供独立董事培训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4、能证明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其他文件。
(二)若推荐人为本公司股东,则该推荐人应同时提供下列文件:
1、如是个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2、如是法人股东,则需要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原件备查);
4、股份持有的证明文件。
(三)推荐人向公司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的方式如下:
1、本次推荐方式仅限于亲自送达或邮寄两种方式。
2、推荐人必须在2019年11月9日17:00前将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至本公司联
系人处方为有效。
七、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李伟敏、赵金伟
2、联系电话:0576-89081618 传真:0576-89081616
3、通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洪家星星电子产业基地4号楼
4、邮编:318015
特此公告!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附件:
浙江星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书
推荐人
联系
电话
推荐的候选人信息
姓名
年龄
性别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推荐的候选人类别
□非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请在类别前打“√”)
任职资格(是/否符合
本公告的规定条件)
简历(包括学历、职
称、详细工作经历、
兼职情况等)
其他说明(注:是指
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
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数量;是否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
惩戒。)
推荐人:(盖章/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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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