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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有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新浪财经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5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根据财会〔2019〕6号的有关要求,公司属于已执行新金融准则但未执行新收入准则和新租赁准则的企业,应当结合财会〔2019〕6号通知附件1和附件2的要求对财务报表格式及部分科目列报进行相应调整。

财政部于2019年5月9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明确具体准则适用范围进行修订。

财政部于2019年5月16日发布《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对准则体系内部协调与债务重组定义进行了修订。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按照财政部2019年4月30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公司执行财政部2019年5月9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号)及财政部2019年5月16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号)相关规定。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五)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2019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号文件的编报要求,主要变更以下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1、资产负债表

(1)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

(2)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3)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

2、利润表

(1)将“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计算营业利润的加项,损失以“-”列示;

(2)在“投资收益”下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进行单独列示。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径。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