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9-临066号
奥瑞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8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1。 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6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自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起执行。
2。 2019年5月9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8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8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0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3。 2019年5月1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的通知》(财会〔2019〕9号)(以下简称“财会〔2019〕9号”)。修订后的准则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对2019年1月1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应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对2019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债务重组,不需要按照该准则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
(二)变更前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财会〔2019〕8号及财会〔2019〕9号的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日期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依据财会〔2019〕6号的规定,公司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执行该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财会〔2019〕6 号有关规定,公司将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二个项目;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二个项目。
2。 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利息”项目拆分与各类有息负债项目合并列示:应付短期借款利息与短期借款合并列示,长期借款利息和债券利息与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合并列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