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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17华讯03: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年付息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17华讯03: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年付息公告

  时间:2019年08月20日 18:26:52 中财网  

 
原标题: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17华讯03: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19年付息公告
债券代码:112572.SZ

债券简称:17华讯03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019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2017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
日为2019年8月21日,凡在2019年8月2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
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19年8月2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
次派发的利息。


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于2017年8月22日发行的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将于2019年8月22日支
付自2018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1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本次付息工作的
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概览

1、债券名称: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第三期)。


2、债券代码:112572.SZ

3、债券简称:17华讯03

4、发行总额:6.60亿元人民币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规模:本期债券为3年期,含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
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的


2
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
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
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2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
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投资者可通过指定的方式
进行回售申报,投资者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
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7.0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2017年8月22日
10、付息债券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券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期之前的第
1个交易日。

11、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8年至2020年每
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
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的起息日:2019年8月22日;
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7.00%。

12、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8月22日。

13、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7年8月22日至2020年8月21
日。

14、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
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22日(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

3
计利息)。

15、兑付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20年8月22日之前
的第1个交易日。

16、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
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8、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联席主承销商: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三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计息年利率)为7.00%。本次付息
每手“17华讯03”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7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56.00元。扣
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
发利息为人民币70.00元。

三、债券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一)债权登记日:2019年8月21日
(二)除息日:2019年8月22日
(三)付息日:2019年8月22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8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部“17华讯03”公司债券持有
人。

五、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简称“中国结算深

4
圳分公司”)或通过场外自行支付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
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等规定,自2018年11月
7日起至2021年11月6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
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
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相关机构及联系方式
1、发行人:华讯方舟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第37栋1楼及2楼靠西
法定代表人:吴光胜
联系人:徐健
电话:0755-23493532

传真: 0755-26050218

2、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姜涛、梁辰

电话:010-57783104

传真:010-50838995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2-28


联系人:张思聪

联系电话:0755-21899316

邮编:518038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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