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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原标题: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绿盟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
作为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
是的原则,现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关联方占用
资金、对外担保进行了认真地了解和核查,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绿盟(香港)公司2,000万美元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对全资孙公司绿盟(美国)公司375万美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不存在对除全资子(孙)公司以外的对外担保情况;

(三)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对外担保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控制对外担保的风险。


二、关于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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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慈蕴 张海燕 姜晓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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