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19-08-18 20:06 的文章

佳士科技:会计政策变更

 
原标题:佳士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佳士科技:会计政策变更


证券代码:300193 证券简称:佳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8月15日,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9年4月30日发布了财会〔2019〕6号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财会〔2019〕6号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企业2019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均按财会
〔2019〕6号要求编制执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具体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9〕6号的有关规定。其余
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
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5、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财会〔2019〕6号有关规定,公司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以下主要变
动:

(1)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拆分为“应付票据”和“应
付账款”二个项目;

资产负债表将增加“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权益
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减少“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


(2)利润表:

将利润表“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

利润表增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信用减值损失(损
失以“-”号填列)”项目。


(3)现金流量表:

现金流量表明确了政府补助的填列口径,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
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
列。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明确了“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的填列口
径,“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项目,反映企业发行的除普通股以外分类
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持有者投入资本的金额。该项目根据金融工具类科目的
相关明细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格式和部分科目列示产生影响,不
影响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国家法律、法
规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公司
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而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财务
报表格式进行相应变更,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公司依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对公司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
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
重大影响,因此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8月15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