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
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编号:2019-079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2019年8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项目投资协议》,公司拟与甲方合作在广州市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增城开发区”)内投资维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2亿元人民币。双方拟合资设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56亿元人民币,其中由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指定国有企业出资46亿元人民币(股权占比82.14%),公司指资主体出资10亿元人民币(股权占比17.86%)。
本次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提交公司大会审议,项目建设用地尚需依法律程序取得,项目建设内容尚需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本次协议对方为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其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
乙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乙方拟与甲方合作在增城开发区内投资维信诺第6代柔性有源矩阵有机发光(AMOLED)模组生产线项目(下称本项目),项目产业类型为显示器件制造,项目主要从事曲面、对折、穿戴和车载等高端AMOLED模组生产、研发及销售。
2。项目总投资额为112亿元人民币(以下单位均以人民币计算)。
3。双方同意合资设立项目公司,由甲方指定国有企业出资46亿元(股权占比82.14%),乙方指定投资主体出资10亿元(股权占比17.86%)。
4。项目公司具体设立方式、出资方式、出资时间等由甲方指定国有企业与乙方另行商定。
5。甲方承诺及时在增城开发区通过招拍挂方式为本项目提供满足项目建设所需规模的合法工业建设用地。
6。甲方承诺将在项目用地配套条件、能源供应、政府补贴、人才引进等方面为本项目提供政策性支持。
7。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协调(指定)相关单位为项目公司提供全程代理服务,负责按照项目进度要求协助项目公司办理企业设立、土地取得、规划报批、施工许可、工程验收、房产确权等手续。
8。甲方承诺协助项目公司提高项目报批和货物通关工作效率,完善建设和运营要素配套。
9。乙方承诺全力合作推进各项行政审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前期各项行政审批。
10。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可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有权机关审批,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即生效,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