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19-07-22 21:58 的文章

吉鑫科技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

证券代码:601218 证券简称:吉鑫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2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7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包士金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7月17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应到董事6名,实到会董事6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研究与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推荐,提名委员会提名及审核,公司董事会拟增补陈玉芳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增补的董事任期自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增补陈玉芳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四、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

告制度>的议案》。

五、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常州吉鑫风能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亿元对全资子公司常州吉鑫风能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常州吉鑫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变更为20,500万元。

六、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朱陶芸女士、包振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朱陶芸女士、包振华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联董事朱陶芸女士、包振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 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②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③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④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协议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⑤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⑥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⑦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⑧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⑨ 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