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19-07-02 16:27 的文章

[快讯]太极实业:子公司十一科技联合中标重大工程

 
  CFi.CN讯: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太极实业”)控股子公司信息产业
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十一科技”)与华仁建设集团有
限公司(“华仁建设”)就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以下简
称“中环协鑫”)发包的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
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事宜自愿组成联合体
(以下简称“联合体”),并于2019年6月16日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


近日,联合体收到中环协鑫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十一科技、华仁建
设为本项目的联合中标单位。现将中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标项目概况

1、项目业主:内蒙古中环协鑫光伏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目;

3、中标单位: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华
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中标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木尔北街。


5、中标范围: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产业化工程五期项目设
计、施工EPC新建直拉车间一栋及其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06625平方米。包
括设计(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承建及交工。


根据十一科技和华仁建设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

十一科技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
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
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十一科技负责本项目设计、洁净室及机电工程施工;华仁建设负责牵头人实
施范围以外工程内容施工。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负责工程款项的收取与支
付。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根据工作范围按照合同金额确
认。


6、中标价:1,188,840,825元

7、中标工期:2019年7月1日开工,至2021年5月31日完成。


8、中标质量:合格

二、项目执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的中标体现了十一科技在可再生能源太阳能电池用单晶硅材料工程
领域的EPC领先地位,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三、风险提示

1、项目不确定性风险

截至目前,项目业主尚未与十一科技及联合体就本项目正式签订合同,因此
该项目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连带责任承担风险

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本项目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
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
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
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发生联合体成员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相关责
任的,联合体各方需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对本项目合同金额占比尚未确定

联合体成员单位将根据各自工作范围按照合同金额确认各自工作量及合同
金额占比。


由于十一科技与华仁建设对于本项目的合同金额占比尚未与项目业主协商
确定,项目成交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均以正式合同文本为准。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中标通知书


(二)联合体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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