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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亮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亮科技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原标题:长亮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亮科技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亮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长亮科技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300348 证券简称:长亮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2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以下简称“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于2020年7月24日向全体董事发出
通知,并于2020年7月29日下午14时至15时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
讯表决的方式进行。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及受托董事共9人(其中受托董事0
人,通讯表决的董事3人,为彭和平、柳木华、王慧星),占公司董事总数的100%,
超过半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的规定。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长春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题,并经投
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彭和平先生任期即将届满,经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并经独立董事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赵锡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其任职资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期满离任并
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经达到
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保证公司
主营业务的资金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298.33万元(含利息收入109.73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
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同时注销对应的募
集资金账户。有关注销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法
人代表或其指定的授权委托人全权处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 以9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融信息化整体解决
方案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按计划实施完毕,且“研发中心建设
项目”一直未能展开;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效能,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将上述“金融信息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及“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予以结项,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终止,并将上述募投项
目合计节余募集资金5,179.83万元(含利息收入161.94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
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注
销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有关注销对应募集资金账户的相关事宜,由公司董事会
授权公司法人代表或其指定的授权委托人全权处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结项或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按照《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部分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235,925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程序完成
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2,271.5403万股减少至72147.9478万股,公司的注册
资本将由72,271.5403万元人民币减至72147.9478万元人民币,根据《上市公
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应相应对公司注
册资本、股份总数进行变更(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因此,全体董事同意
修订《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涉及的第六条、第十九条条款,具体
情况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271.5403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147.9478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2,271.5403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2,271.5403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2,147.9478万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72,147.9478
万股。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2020年7
月)以及《公司章程》(2020年7月)。


五、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业务
拓展所需资金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以上额
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具体授信金额、授信方式等最终以公司与授信银行实际签
订的正式协议或合同为准。



董事会同意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长春先生为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且无需提供反担保;并授权董事长王长春先
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
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公告》。


六、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的票数占全体董事的100%的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0年8月14日采用现场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2020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
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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