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中,我们的隐私数据单价不到一分钱
伴随移动互联网的发展,手机软件侵犯隐私的问题也日益严重。
今年的315晚会上曝光的SDK,是手机软件中提供某种功能和服务的插件,它被怀疑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窃取用户隐私,读取完成后还会悄悄地将数据传送到指定的服务器存储起来。此外,一些知名手机App也有窃取手机用户数据隐私的现象,涉及酷音铃声、手机铃声、铃声大全等多款软件。
除了被App窃取用户信息,用户的“脸”也快保不住了。
据新华视点报道,一些网络黑产从业者利用电商平台,批量倒卖非法获取的人脸身份信息,和“照片活化”网络工具及教程。
这意味着,在AI互联网时代,用户的生物识别信息已被暴露无疑,用户的一张张“脸”,被放置在黑色产业链的货架上,等待被各大利益方收割。
中国人脸识别第一案发生在2019年10月28日。因杭州野生动物园升级系统,需要通过人脸识别才能入园,浙江理工大学特聘副教授郭兵认为人脸信息的收集和使用存在安全风险,他便没有进行注册,也因此无法继续使用年卡。最终,他向杭州富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脸识别技术引发的数据隐私问题,终是到了需要法律介入的地步,而这仅仅是付诸行动的第一枪。在数据隐私被频繁侵犯的互联网时代,相关的法律案件层出不穷,什么时候人们的隐私数据才能真正“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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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数据是用户自己同意暴露的?
自20世纪80年代,中国发出了第一封国际电子邮件,预示着互联网时代悄然叩响了中国的大门,互联网也因此在中国落地生根。随后的30多年,互联网经历了门户网站、搜索、社交化网络、移动互联网等浪潮,技术及资本高歌进军的背后,用户隐私的安全堡垒正在被逐步攻破。
2012年的“方周大战”是互联网第一起针对普通网民隐私安全保护案,10月9日起,方舟子与众多资深技术网友一起,就360浏览器及相关安全软件是否存在采集、上传、泄露用户隐私等问题发微博,建议用户卸载“360安全浏览器”,与360方面展开微博大战。而360随后回应称,已向法院起诉方舟子诋毁。在工信部表态后,双方曾暂时“休战”。
方舟子与周鸿祎
在互联网隐私第一案中,矛盾核心点在于软件“隐秘”地对用户在网络中的行为数据进行采集。然而,互联网进入千家百户之后,用户的个人信息就已逐步地暴露在网络中。这些唾手可得的个人信息被搜索利用,逐渐侵蚀个人的隐私边界。
早在2007年就发生了第一个人肉搜索案,女白领姜岩疑丈夫王菲有外遇跳楼自杀,许多网民认为王菲的“婚外情”行为是促使姜岩自杀的原因之一,便对丈夫进行“人肉搜索”,其私人信息逐渐曝光。
2008年3月18日,王菲将大旗网、天涯网、北飞的候鸟三家网站起诉至法院,首次将“人肉搜索”和“网络暴力”推向司法领域。终审中,原审法院认定“北飞的候鸟”网站的管理者张某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法院予以维持。
在用户数据逐渐海量化、丰富化的基础上,为了追求商业利润,个性化、精准化的广告推送开始出现,即所谓的“千人千面”。
2013年,中国发生互联网cookie隐私第一案,朱女士使用“减肥”“丰胸”等关键词进行搜索后,在登陆的其他网站上出现与关键词相关的广告,朱女士认为百度通过技术手段未经自己知晓和选择利用了自己的网络行为数据,对自己进行广告投放,于是向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起诉百度公司。
二审判决中,二审法院认为百度在《使用百度前必读》中已经予以说明并为用户提供了退出机制,在此情况下,朱女士仍然使用百度搜索引擎服务,应视默认许可,不构成侵犯隐私权。
由此,用户对隐私的保护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互联网产品在使用之前,都会有类似“隐私协议”的条款,用户需要选择“同意”才可以获得产品的使用权,否则将无法使用。尤其是新冠疫情的防控需要,测温、健康码等技术落地,直接对人脸信息进行了采集,用户似乎在只给出单选题“正确答案”的标准下,直接加入各种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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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皆可刷脸,人脸识别技术的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