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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嘉科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世嘉科技 : 关于2
世嘉科技: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世嘉科技 :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时间:2020年07月06日 00:05:57 中财网
原标题:世嘉科技: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世嘉科技 :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
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0-058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本次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涉及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合计22.9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09%;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7日(星期二)。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于2020
年6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
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
的解除限售事宜。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的《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7)。
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按照《公司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激励计划之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宜,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1、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2、2017年8月18日,公司独立董事就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3、2017年8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及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核实的议案》等议案,并就2017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4、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公司对2017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官网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5、2017年9月8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实施2017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
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
事宜。
6、2017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
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会议确定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17年11月15日,以18.29
元/股的价格向82名激励对象授予199.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首次授予的
199.6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7年11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7、2018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首次
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8.29元/股调整为18.09元/股;同意对首次授予的3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5.7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同
意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5日,向47名预留激励对象授予
22.7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47元/股。公司预留部分的22.70万股限
制性股票于2018年6月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8、2018年6月22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2018年7
月30日,公司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5.7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3人,回购价格
为18.09元/股。
9、2018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对首
次授予的2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2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2018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了2018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议案》等议案;2018年11月27日,公司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5.20万股,
涉及激励对象2人,回购价格为18.09元/股。
10、2018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的77名激励对
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持有的合计75.4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本次
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77人,涉及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75.48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8年12月6日。
11、2019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预留授予的1
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14.47元/股;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
年3月15日,公司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1.0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人,回购
价格为14.47元/股。
12、2019年3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
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已于2019年4月1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合计由134.92万股增加至202.38万股。
13、2019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
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18.09元/股调整为11.93元/股,同意对首次授予的1名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0.4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9年5月6日,公司召开
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7月11日,公司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
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0.45万股,涉及
激励对象1人,回购价格为11.93元/股。
14、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
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
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预
留授予部分的46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持有的合计16.2750万股限
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7
月10日。
15、2019年9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
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
格由14.47元/股调整为9.51元/股;同意对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离职激励
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42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2019
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11月29日,公
司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1.4250万股,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0.45万股,回购价格为11.93元/股,涉及激励对象1人。回购注销预
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975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2人,回购价格为9.51元/股。
16、2019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
成就,同意公司对首次授予部分的75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持有的
合计84.46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
通日期为2019年12月6日。
17、2020年5月1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
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已于2019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公司2017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合计由99.765万股增加至149.6475万股。
18、2020年6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
就,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的44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持有的合
计22.95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
期为2020年7月7日。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不含首
次授予部分)
2018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等议案。会议确定了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18
年6月5日,以14.47元/股的授予价格向47名激励对象授予22.70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预留授予部分的22.7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18年6月29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
2019年2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预留授予的1名离
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1.0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14.47元/股;2019年3月7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9年3
月15日,公司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手续,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共1.00万股,涉及激励对象1人,回购价格
为14.47元/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46人,合计持有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1.70万股。
2019年3月21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年4月1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股票合计由21.70万股增加至32.55万股。
2019年7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鉴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预留授予部分的46名激励对象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持有的合计16.27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解除限售。
2019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2019年第四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首次
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部分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1.4250万股
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其中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45万股,回
购注销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0.9750万股。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44人,合计持有预留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15.3万股。
2020年5月18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
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9年5月28日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股票合计由15.3万股增加至22.95万股。
综上所述,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部分激励
对象人数为44人,合计持有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2.95万股。
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说明
(一)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第三、四条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
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
50%
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
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当日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
量比例为50%。
公司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6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上市日期为2018年6月29日。
因此,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之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已于2020年6月29日届满。
(二)关于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第五章第六条的有关规定,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才能解除限售: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
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能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
形,满足解除限售条
件。
2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
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
3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
序号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预留部分各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如下表::
解除限售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8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
以2016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
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出具的2019年
度审计报告(会审字
[2020]230Z1762
号),公司2019年
度实现营业收入
1,871,298,846.63元,
比2016年度增长
276.42%。公司2019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目标完成。
4
个人层面考核目标:
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合格。
44名激励对象2019
年度个人绩效考评
结果均为合格,满足
全部解锁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
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0年7月7日(星期二);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44名(均为自然人股东);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22.9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909%;
4、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占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的50%。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
的激励对象共计44人,合计持有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为22.95万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的0.0909%,具体如下:
单位:万股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
数量[注1]
已解除限
制性股票
数量[注2]
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注3]
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公司或子公司(含孙公司)
的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20.40
15.30
22.95
0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
制性股票
数量[注1]
已解除限
制性股票
数量[注2]
本次可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注3]
尚未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
数量
(业务)人员,合计44人
合 计
20.40
15.30
22.95
0
注1:“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同时剔除了已离职的预
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
注2:“已解除限制性股票数量”亦剔除了已离职的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且于2019
年7月10日上市流通;其次,该部分解禁股票考虑了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即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
股),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于2019年4月1日完成。
注3:公司于2020年5月28日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即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公司2019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5.30万股增加至22.95
万股。
注4、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中不含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冻结及质押情况。
五、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股本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份数量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
通股/非流通股
40,954,101
16.22%
-229,500
40,724,601
16.13%
首发后限售股
21,355,332
8.46%
-
21,355,332
8.46%
股权激励限售
股
1,496,475
0.59%
-229,500
1,266,975
0.50%
高管锁定股
18,102,294
7.17%
-
18,102,294
7.17%
二、无限售条件
流通股
211,482,972
83.78%
229,500
211,712,472
83.87%
三、总股本
252,437,073
100.00%
-
252,437,073
100.00%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七月六日
中财网
作者:采集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