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 科技 2020-05-29 17:05 的文章

孟晚舟有翻盘机会吗?加拿大律师这样说

原标题:孙博:孟晚舟有翻盘机会吗?我在加拿大采访了几位律师

【采访、撰文/ 观察者网专栏作者、加中笔会会长、作家 孙博,受访者/ 加拿大资深大律师陈丙丁、加拿大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沈晨】

开篇不妨先披露一个鲜为人知的细节。

2020年5月27日的温哥华,天气晴朗。当地时间上午10:45,华为财务总监孟晚舟离开家门,在保安的严密保护下,赴法庭听取聆讯结果。上下车之际,她均面带微笑,与记者礼节性地打招呼。

其实,根据事先的安排,法庭在9:00已将结果告知控辩双方,并要求律师等到10:00才能告诉孟晚舟。也就是说,孟晚舟在出庭前已知判决结果──符合“双重犯罪”标准,但她仍决定选择亲自出庭,并且一路依然保持淡定的风度,散发出勇敢、无畏的精神。不难窥见,她的内心无比强大,早已做好打“持久战”的准备……

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的这一裁决,意味着孟晚舟在经历544天的“软禁”后,仍无法恢复自由,电子脚铐还是不能松绑,仍要过“取保候审”的生活。最终她是否被引渡到美国,将会触发新一轮的法律程序,上诉时间可能旷日持久。

那么,孟晚舟案的下一步怎么走?还有翻盘的机会吗?判决将如何影响中加关系?……在这关键时刻,笔者采访了几位加拿大的著名华人律师。

一、裁决书“一面倒”,再起诉边境局违反人权宪章有机会获胜吗?

针对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副首席大法官霍姆斯(Heather Holmes)的裁决,加拿大资深大律师陈丙丁感到很失望。

加拿大资深大律师陈丙丁

他指出,霍姆斯的裁决是“一面倒”的,接纳了加拿大联邦检察官代表美国政府提出的论点,全盘驳回孟晚舟律师团队提出的论点,其结果是对孟晚舟的引渡程序将继续进行。

陈丙丁律师表示,尽管法官裁决书是按加拿大一般法官判决书的规格书写的,引用相关判例也甚为广泛,但她的裁决结果可能受她在出任法官之前,长期在省和联邦法庭部门工作的影响。法官认为,对于欺诈这项犯罪,要从实质发生的行为来定,要从广义角度看,才不至于限制加拿大履行其“国际义务”,这里是指引渡条约里的“义务”,结果就否认了孟晚舟的申请。

加拿大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沈晨介绍说,加拿大的引渡程序有三个关键的步骤,第一是引渡的申请国发出请求,请求被接纳了以后,对当事人进行逮捕。孟晚舟案的这个阶段,已在2018年12月份已经完成了。

加拿大著名刑事辩护律师沈晨

孟晚舟案目前处于第二阶段──引渡聆讯。当时,孟晚舟的辩护律师提出了两个争议点:一个是“双重犯罪”原则;另外一个是在孟晚舟入境时,被加拿大边境局的工作人员、皇家骑警进行了长时间询问,询问的过程当中还没收了她的手机,这个过程有没有违反加拿大的人权宪章对个人的保护。

以上第一个问题,法庭已在5月27日给出了答案,就是裁定该案符合“双重犯罪”原则。接下来,法庭要回答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孟晚舟在入境时,加拿大有没有违反加拿大的宪法保护,如果有的话,那么法庭还要回答下面一个问题,就是他们的行为是否足够严重到对孟晚舟终止引渡聆讯、引渡程序,6月份的聆讯就要回答这两个问题。

加拿大边境局或皇家骑警在逮捕孟晚舟的过程中,可能存在违反《加拿大人权和自由宪章》(简称《宪章》)第9条──保护个人不受执法部门的任意拘捕。如果执法部门违反了第9条,通常也会违反《宪章》下的第10条。该条要求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被拘捕时要立即告知其被逮捕或拘留的原因,以及她有请律师及和律师通话的权利。

沈晨律师指出,目前披露出来的关于孟晚舟是如何被拘留和逮捕的证据很少。因此,很难评估孟晚舟的宪章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更复杂的是,按照加拿大最高法院先前的判例,《宪章》的保护在出入境关口通常不适用。例如,一个人可能被一名执法人员在边界长时间拦截盘问而不会被认为她被拘禁或逮捕,从而不会触动《宪章》第9和第10条的保护。因此,对孟晚舟的律师来说,弄清孟晚舟在加拿大边境过境时到底发生了什么是至关重要的。

即使引渡法官裁定孟晚舟的《宪章》权力受到侵犯,引渡法官还需考虑另外一个问题:执法部门的违宪行为是否足以严重到让引渡程序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