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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科技(300374.SZ):控股股东、第二大股东协议转让公司股份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格隆汇4月30日丨恒通科技(300374,股吧)(300374.SZ)公布,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志强、第二大股东诸城晨光景泰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投资公司”)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铁”)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孙志强与中国中铁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中国中铁拟受让孙志强与投资公司合计持有的公司6518.499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6.51%),孙志强拟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剩余7529.7398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30.62%)的表决权。

2020年4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中铁通知,此次交易已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协议受让北京恒通创新赛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20]183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中国中铁协议受让孙志强和投资公司分别持有的公司2509.9132万股和4008.5860万股股份并控股恒通科技的总体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