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延期背后的监管立场:有温度,更有态度
原标题:年报延期背后的监管立场:有温度,更有态度
4月7日,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当前上市公司等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紧随其后,深沪两所发布了《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做好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传达了“部分确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公司,可延迟披露年报并可先行披露主要经营业绩”的细化安排,释放监管温度,携手市场抗“疫”。
据本报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4月27日晚间,深市共有56家上市公司发布年报延期披露的临时公告,其中24家公司预计披露年报时间为5月31日前,32家公司预计披露年报时间为6月30日前。延期披露的原因包括公司或公司重要子公司经营所在地处疫情严重地区,或者是审计团队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无法实施现场审计,影响审计工作进度。
作为交易所针对特殊时期市场主体需求提供的一项特殊驰援政策,年报延期披露解了不少上市公司、中介机构的“燃眉之急”。记者注意到,部分ST、*ST公司近期也争先披露延期公告,包括有可能因连续两年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长城动漫、长城影视、*ST赫美、*ST北讯;因连续两年年报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而被暂停上市的*ST利源;连续三年净资产为负而被终止上市的*ST德奥和千山药机;股价低于面值的天广中茂和*ST飞马;以及被立案调查的科迪乳业,存在资金占用或违规担保的未名医药、华讯方舟、ST天宝等。
据《通知》要求,上市公司应披露受疫情影响的事项及影响程度、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进展等情况,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同时应当出具专项意见,核查上市公司前述与年度报告审计相关事项是否属实。但这部分公司的年报披露延期理由却五花八门,对待年报编制和审计工作进展等方面的披露也含糊其辞,这自然引起了交易所的质疑。
据不完全统计,针对部分公司及年审会计师延期理由是否属实等问题,深交所先后发出问询函件14份,记者整理交易所的问询内容发现,目前监管层已经对年报延期合理性和正常性、风险提示是否充分、督促中介机构履职等方面展开了重点问询和督促。
延期理由勿作假
近日,*ST飞马就在年报延期公告称,部分子公司位于疫情重点防控区域,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影响审计进度,年报披露拟延期至6月30日。但根据公司2019年半年报,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超过10%以上的子公司仅大同富乔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一家,位于山西省大同市。了解到情况后,交易所立刻下发关注函,要求其对结合子公司所在地的疫情情况、防控政策等详细说明审计进度受影响的具体情况并披露。
而ST天宝的年报延期公告则更为“异常”,其称公司日本子公司北大贸易受疫情影响,年报披露拟延期至5月30日,但据会计师年报延期专项意见,北大贸易2019年未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占合并营业收入40.97%,2019年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0.57亿元。随后,交易所重点关注北大贸易营业收入占比大幅上升而净资产为负的合理性,要求公司详细说明延期原因。
风险提示要充分
年报延期,不是不披,是应披尽披,“丑妇”终究要见“家翁”。部分风险股虽然可以获得延期的机会,但在年报披露前,做好充分的风险提示,为投资者打好“预防针”,是稳定市场不可缺少的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