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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科技ETF联接A: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宝科技ETF联接A: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19年08月23日 09:11:10 中财网  

 
原标题: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宝科技ETF联接A: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准予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9】1406号文)准予。中国证监
会对本基金募集的准予,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
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工商银行”),登记机构为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4、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
有认购份额的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年。期间份额不能赎回。法律法规和监管
机构另有规定的除外。



5、本基金自
2019年
8月
26日至
2019年
8月
27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直销
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微信平台)、上海
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
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
(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6、持有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行卡、兴业银行卡、

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平安银行卡、交通银
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银行卡、浙商银行卡、
天天盈账户个人投资者在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
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登录本公司网站(),办理基金账户开立、认购、资
料变更、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



7、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
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
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
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
于中国境内证券市场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现行有
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基金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网金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


请可同时办理。



9、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
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投资者应保证用于认
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0、在募集期内,投资者通过其他销售机构和本公司直销
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微信平台)认购本基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含认购费)。通过直销柜
台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
10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
(含认购费)。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
销柜台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多
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则不可以撤销。



11、基金销售机构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
到认购申请。T日的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以自
T+
2日起,通过其原认购网点柜台或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认购申请的
交易确认情况。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
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
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9年
8月
23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
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
“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
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将及时公告。



14、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
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5、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
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
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
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
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可能面临杠杆风险、基差风险、展期时的流动性风险、期货盯市
结算制度带来的现金管理风险、对手方风险、连带风险、到期日风险、未平仓合约不能继
续持有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资产支持证券,可能面临价格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风险。

价格波动风险是指市场利率波动会导致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率和价格波动。流动性风险是
指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
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从而存在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可能因资产支持证
券的债务人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
证券价格下降,造成基金财产损失。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规模低于
2亿元,
本基金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
会的方式延续。投资人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


本基金为
ETF联接基金,目标
ETF为指数型基金,本基金的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高于混合
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并且具有与标的指数、以及标的指数所代表的股票
市场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
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
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
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
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投
资于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
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一、本次基金份额发售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华宝中证科技龙头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A类基
金简称“华宝科技
ETF联接
A”,A类基金代码“007873”;C类基金简称“华宝科技
ETF联接
C”,C类基金代码“007874”)

2、基金类别:ETF联接基金


3、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发起式


4、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


5、基金份额初始面值:1.00元人民币


6、基金不设募集份额上限。



7、募集对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8、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
2)直销
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网金系统、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微信平台)
办理本基金的认/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公司网
站:。


(2)代销机构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
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本次募集期间,如新增代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9、募集时间安排
本基金的认购期间为
2019年
8月
26日至
2019年
8月
27日。

10、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2)认购价格: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3)本基金采取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认购费用。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由投
资者承担,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投资者如果有多笔认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
计算。本基金的
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率表如下:


基金认购费用由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
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
①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的情形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②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的情形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上述净认购金额、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
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
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

的利息为
10.00元,其对应的认购费率为
0.8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1+0.80%)=99,206.35元
认购费用=100,000-99,206.35=793.65元
认购份额=(99,206.35+10.00)/1.00=99,216.35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0,000元认购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
10.00元,则可得到
99,216.35份
A类基金份额。



2)C类基金份额
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募集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
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

利息为
10.00元,则其可得到的
C类基金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0.00+10.00)/1.0000=100,01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
10万元认购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


息为
10.00元,则可得到
100,010.00份
C类基金份额。


(5)首次募集期间认购资金利息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的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
有,其中利息转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1、本次基金的募集,在募集期内面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
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募集。



2、本公司直销柜台接受认购金额在
1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
10万元)的投资者的认购申
请,追加认购每笔最低金额
1元人民币。



3、投资者通过直销
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微信平台)和代销机构认购本基
金份额单笔最低金额为
1元人民币。



4、已在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不受直销柜台首次
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



5、募集期投资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已在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网金、移动客户端
(工薪宝
APP、微信平台)购买过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投资者,在本公司直销柜台、
直销
e网金、移动客户端(工薪宝
APP、微信平台)购买本基金时不用再次开立本公司基
金账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直销
e网金、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
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
8月
26日至
2019年
8月
27日
9:30至
17: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地点及联系方式见前)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
续:
a、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件等有效身份证件,下同)

b、投资者任一储蓄账户凭证;

(2)认购: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凭汇款凭证,投资者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5:00之前,若个人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
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个工作日(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内投资
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

(二)通过直销
e网金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9年
8月
26日至
2019年
8月
27日。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
17:00截止,17:00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于下

一个工作日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开立基金账户,具体流程为:
a、输入手机号码信息,获取短信验证码,输入进行验证;
b、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登录密码,阅读并同意服务协议和权益须知,进行身份验证;
c、开户成功,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d、设置交易密码;
e、风险等级评测;
f、新增银行卡(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卡、中国银行卡、工商银行卡、农业银行卡、招商银


行卡、兴业银行卡、广发银行卡、民生银行卡、浦发银行卡、中信银行卡、光大银行卡、
平安银行卡、交通银行卡、上海农商行卡、温州银行卡、长沙银行卡、南京银行卡、金华
银行卡、浙商银行卡、天天盈账户)。


(2)认购
认购具体流程为:
a、登录“e网金”账户(开户当天可凭身份证号码登录);
b、账户首页
“我的
e网金”-“正在发行的新基金”页面,点击“购买”按钮;
c、输入购买金额,选择支付方式,点击“确定”按钮;
d、输入交易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完成支付;
e、认购申请提交完成。

3、其他注意事项
开通网上交易时,系统会将投资者的银行卡与基金交易账号绑定,请开户时慎重选择。

(三)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个人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机构投资者可到本公司直销柜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
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
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
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
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基金的账户卡开户、认购申请。


(一)通过直销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2019年
8月
26日至
2019年
8月
27日,上午
9:30至下午
17:
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提供下列资料办理基金的开户手续:
a、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
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b、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c、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d、印鉴卡一式三份;


e、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
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f、填妥的相关基金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预留印鉴章)。


其中
e所指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机构投资者需指定一家商业银行

开立的银行账户作为投资者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

此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


(2)认购:以电汇或支票主动付款方式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中国建设银
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
31001550400056006698
联行行号:52364
大额现代支付系统:105290036005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认购申请当日下午
5:00之前,若机构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基金直销
资金专户,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
准。

(2)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a、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b、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c、投资者划来的认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d、在募集期截止日下午
5:00之前资金未到指定基金销售专户的;
e、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3)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认购后
7个工作日内(届时募集期已结束的除外)投资
者可以再次提出认购申请,未再次提出认购申请的由本公司将认购款划往投资者指定银行

账户。


(二)通过其他代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者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认购资
金在募集期形成的利息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利息转份额的具体数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个月内,发起资金提供方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
元人民币且承诺持有期限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不少于
3年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
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
验资机构需在验资报告中对发起资金提供方及其持有份额进行专门说明。基金管理人自收
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
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
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
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二)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式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日内返还投资者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
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电话:(021)38505888

传真:(021)38505777

联系人:章希

(二)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88

网址: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销柜台
本公司在上海开设直销柜台。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
100号上海环球金融中心
58楼
法定代表人:孔祥清
直销柜台电话:021-38505731、38505732、021-38505888-301或
302
直销柜台传真:021-50499663、50988055
网址:
(2)直销
e网金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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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网上交易网址:。



2、代销机构

(1)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号院
6号楼
2单元
21层
222507
客户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https://danjuanapp.com/
(2)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室
客户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号院
2号楼
19层
19C13
客户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太平金融大厦
1503室
客户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
(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号富卓大厦
A座
7层
客户电话:400-166-1188
公司网址:
(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
518号
8座
3层
客户电话:4000-466-788
公司网址:
(7)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客户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
(8)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杨浦区秦皇岛路
32号
C栋
2楼

客户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


(9)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
18号黄龙时代广场
B座
6F
客户电话:4000-776-123
公司网址:
(10)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客户电话:95177
公司网址:
(11)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沪路
55号通华科技大厦
7层
公司网址:
客户服务电话: 400-101-9301
(12)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号
3C座
9楼
客户电话:400-1818-188
公司网址:
(13)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客户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
(14)上海挖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799号
5层
01、02、03室
客户电话:021-50810673
公司网址:

(15)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

5层
518室
客户电话:010-62675369
公司网址:

(16)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9号楼
15层
1809
客户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址:
(17)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客户电话:400-684-0500
公司网址:
(18)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民丰胡同
31号
5号楼
215A
客户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
(19)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
8号
HALO广场
4楼
客户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

(20)珠海盈米基金销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客户电话:020-89629099
公司网址:
(21)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0-11层
客户电话:021-20219931
公司网址:
(22)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东三街
2号
4层
401-15
客户电话:4000988511
公司网址:(四)登记机构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同上)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联系电话:(86 21) 3135 8666
传真:(86 21) 3135 8600
联系人:陆奇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7层
01-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
16层
法定代表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印艳萍
华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8月
23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