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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激智科技: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CFi.CN讯: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暨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根据公告,持有公司股份9,726,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27%)的股东宁波激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激扬投资”)拟自该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2019年12月25日起)的6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合计不超过2,431,736股,即本次拟减持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57%(“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2020年1月13日起)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近日,公司收到激扬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激智科技股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激扬投资尚未减持公司股份,现将实施进展公告如下: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2020年3月24日,激扬投资尚未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激扬 投资   合计持有股份   9,726,947   6.27%   9,726,947   6.2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26,947   6.27%   9,726,947   6.27%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激扬投资作出的相关承诺,不存在其他违规情形,也未违反相关承诺。

2、激扬投资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激扬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激扬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激智科技股份进展的告知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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